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
现将环境保护部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3]116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环境保护部、省厅有关规定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环境统计、现场监察、监测等污染源管理工作。
附件:《关于印发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3]116号)2014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正式名单(湖南).doc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