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蓝山县大塘铁矿60万吨/年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蓝山县大塘铁矿60万吨/年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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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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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蓝山县大塘铁矿60万吨/年开采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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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大塘村,田心河,经度:112.384737;纬度:25.385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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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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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单位 |
湖南德立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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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概况 |
(1)入河排污口类型:工矿企业排污口; (2)设置类型:新设; (3)设置地点: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大塘村,田心河,经度: 112.384737;纬度:25.385885。 (4)排放方式:间歇排放; (5)入河方式:管道 (6)多排放源公用:否; (7)入河排污路线: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蓝山县大塘铁矿矿坑涌水、 车辆清洗废水、矿石堆场初期雨水和排土场淋溶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由排水管道自南向北汇入田心河,入河排污口坐标(东经:112.384738;北纬: 25.385885)。田心河自东向西最终汇入俊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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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河排污口论证主要内容 公示 |
永州市博尔矿业有限公司蓝山县大塘铁矿 60 万吨/年开采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矿坑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淋溶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矿坑涌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淋溶水经沉淀处理后部分回用,多余部分再经采矿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排水管道排放至田心河。入河排污口位于永州市蓝山县新圩镇大塘村田心河左岸(东经 112.384738,北纬 25.385885),排污口类型为工矿企业排污口,排放方式为间歇排放。申请的入河排污口的污水排放量为178225.852m3 /a,入河排污口重点污染物为COD、氨氮、总锰、总铁、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铊、总锌、氟化物,重点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60mg/L、8mg/L、2.0mg/L、5.0mg/L、0.01mg/L、0.05mg/L、1.5mg/L、0.5mg/L、0.3mg/L、0.5mg/L、0.005mg/L、1.5mg/L、8mg/L,重点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 10.69t/a、 1.43t/a、0.36t/a、0.89t/a、0.0018t/a、 0.0089t/a、0.2673t/a、 0.089t/a、 0.0535t/a、0.089t/a、0.0009t/a、0.2673t/a、1.4258t/a。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纳污河流田心河为工业用水区,水质管理目标为 III 类。入河排污口下游 10km 范围内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取水口、涉水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重点保护与珍稀水生生物的栖息地、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润游通道、天然渔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排污口论证范围为:排污口上游 500m 至田心河汇入俊水口(下游 11.3km)范围,论证范围河道长度约为 11.8km。 根据预测结果,本排污口污水正常排放情况下排入前后纳污河段范围内主要污染物浓度增加量较小,对纳污河段水生生物无影响,COD、氨氮、总锰、总铁、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铊、总锌、氟化物正常排放能使田心河段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标准要求,其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与产业布局;入河排污口为新建排污口,符合永州市生 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因此,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