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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12-11 11:29   【字体: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设置地点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牛路村扎头源右岸

坐标:东经 111.518347 北纬 24.742500

建设单位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

论证单位

湖南省环科院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1) 排污口类型:工业排污口

(2) 排污口设置类型:改设及扩大

(3) 排污口位置: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牛路村扎头源右岸

坐标:东经 111.518347 北纬 24.742500

(4) 排污口排放方式:间歇排放,丰水期 4 -9 月排放,枯水期 10 -次年 3 月不排放。

(5) 排污口入河方式:管道。

(6) 排污口污水排放量:正常工况下污水排放量为 21800m3/d,年排放量 392.4 m3/a(180 天计算)

(7) 重点污染物浓度及污染物总量:污染物排放浓度为化学需氧量 14mg/L,氨氮

8mg/L、硫酸盐 155mg/L。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 54.94t/a,氨氮 31.39t/a、硫

酸盐 608.22t/a

入河排污口论证主要内容

公示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环境、水生态的影响

(1)对水环境影响

废水经处理,排放水质可达到江西省《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6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及《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

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废水排入扎头源后水质可达III(除氨氮、总氮外),同时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入西河混合后可以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生产工艺改造后,由铵盐工艺改为镁盐工艺,排放废水中的氨氮显著减低。在做

297好相关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尾水排放对扎头源及西河水质影响较小,可接受。

(2)对水生态影响

本项目经处理达标排放后其污染负荷也得到消减,在生产工艺改造后,尾水氨氮

降低,富营养化机率下降。生产工艺改造后新增了污染物钠离子、镁离子,正常排放

时入扎头源后钠镁浓度<20mg/L,入西河钠浓度<5mg/L,接近西河背景浓度,钠排

放对无脊椎动物影响较小,可满足淡水鱼类生存要求。镁元素入河能够促进水生生物的骨骼发育、能量代谢及蛋白质合成,有一定正向作用,对水生动物影响较小。本项目论证范围无珍稀水生生物栖息地以及鱼虾类产卵场和洄游通道等,对下游水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总体来说,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对水生生物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影响可接受。通过

生产工艺改造,降低了氨氮浓度,同时做好应急措施,杜绝非正常尾水排放,降低对

水生生态环境影响范围。

2. 入河排污口是否存在水环境风险、放射性物质影响

(1)水环境风险

本项目水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水处理设施故障和环境风险物质泄漏(生产浸矿剂输

送管线、母液输送管线、硫酸储罐区、应急池等管线及设施)造成大量高浓度氨氮、

硫酸盐废水排至地表水体。

本项目生产工艺改造后采用硫酸镁浸矿与碳酸氢钠沉淀工艺,避免了氨氮污染源

的引入,从源头上减少了稀土浸出液的渗漏风险。通过构建源头削减控制-过程监

管预警-末端防控的完整体系,在工程上在各工区设置调蓄池、工区下游设置截渗

坝、对各生产设施进行防渗处理,设置二级环保回收井、加强雨污分流及水质监测等措施,有效保护了区域水环境质量,环境影响可控。在水污染防治措施方面,项目配

备反渗透膜处理设施和生化法处理设施,对铵盐工艺开采矿块的尾水进行持续收集和处理,确保尾水处理达标排放,其浓水回输至车间用于生产,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大大减轻了水环境风险。

(2)放射性物质影响

江华稀土矿扎头源矿界监测点采集的地表水中钍、铀总量未超过《稀土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规定的限值(钍、铀总量 0.1mg/L),a、总β活度浓度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规定的限值(α放射性 1Bq,β放射性29810BqL)。废水处理设施出口中的钍、铀总量小于 0.1mg/L,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江华稀土矿扎头源矿界监测点采集的土壤、总排口下游 100米采集的岸边沉积物放射性活度浓度,与永州市土壤中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调查结果处于同一水平。

生产工艺改造后采用镁盐工艺”,根据环评同类项目的产品、母液和渣头渣的

放射性检测结果,结合现有工程检测原矿的数据,()系单个核素活度浓度均不

超过 1 贝可/(Bq/g),均在《有色金属矿产品的天然放射性限值》(GB20664-2006)

规定的豁免范围内。

(3)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本项目位于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河路口镇,位于一般管控单元,不在生态红线

范围内,不属于负面清单范围,项目建设的各管控纬度均可满足管控要求。

(4)对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影响

1)对供水影响

本项目西河下游 39.3km 处有大路铺镇水厂(社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根据水质

模型预制,本项目入河排污口,在生产工艺改造前正常及非常正常排放条件下,下游

水源地均可以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 类水质标准。现状水源地监测水质均可达到 II 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饮用水源地供水影响很小。

2)对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影响

本项目废水由工区排放口就近排入扎头源,排污口位于岸线及边滩稳定区域,

头源河势总体稳定,河道断面无明显冲刷,水流对岸坡的侵蚀作用较弱。

排污管道设计高程合理,洪水期不会被淹没,入河排污口处具有良好的排水条件,

排污口设置不影响正常行洪,通过加固护岸工程控制,入河断面能将维持长期稳定,

不会对堤防安全和河势稳定产生不利影响。

3. 污水处理措施及效果

本项目共建设 7 套反渗透膜处理设施和 2 套生化法处理设施,对尾水进行分质、

分流处理。其中反渗透膜法处理工艺为:预处理过滤反渗透膜储水箱排放。生化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池→pH 调整池混凝池初沉池→pH 回调池厌氧池兼氧池好氧池沉淀池清水池排放。工艺成熟、可靠,处理效果稳定。

299生产工艺由铵盐工艺镁盐工艺,处理设施仍有效,经预测出水能够达到《达到江西省《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中一级

排放标准及《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排放标准要求。

3. 结论

通过对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本项目尾水排放规模 21800m3/d,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尾水排放达到江西省《离子型稀土矿山开采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61016-2018)中一级排放标准及《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451-2011)3 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较严值,满足排放标准要求。

排污口设置对于扎头源和西河的水功能区、水环境及水生态不会产生明显的不利

影响,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和水质目标。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办法及文件规定,因此,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合理可行。

中稀(湖南)稀土开发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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