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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白马矶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6-21 16:10   【字体:    

临湘市白马矶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临湘市白马矶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7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临湘市白马矶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临湘市儒溪镇白马矶长江右岸

建设单位

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论证单位

长江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东经113°19′39.2",北纬29°38′45.6"

2、排污口设置类型:已建(补办审批手续)

3、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尾水经管道排入长江;

6、规模: 20000m3/d

7、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准。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及下游断面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正常排污工况下,污水处理厂尾水达标经排污口排入长江后,排污口下游不会形成超过现状水质类别(超类)的污染混合区,正常情况下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对长江水质影响很小,满足排污口所在长江段水功能区质量标准要求。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正常排污工况下,不会改变排污口下游3.56km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螺山缓冲区、下游3.76km螺山核心区以及排污口下游15.1km处的江南镇省控断面现状水质类别,对敏感区及省控断面影响很小。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非正常排污工况下,排污口下游会形成1200m长,30m宽的超过现状水质类别(超类)的污染混合区,污水处理厂排水对纳污水体水质有一定影响,应加强运营期风险防控,严格环境管理,杜绝污水处理厂非正常排污现象。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论证范围涉及湖北长江新螺段白鱀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通过预测,正常排污工况下,排污口废水排入长江后水环境质量满足Ⅱ类水标准要求,对长江水生态影响很小。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水生生物资源及水域生态环境。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本项目排污口附近没有地下水出露点,地下水的污染主要体现在运行期间污水管网破裂或渗漏造成的地下水质污染。因此,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需要加强管网运行维护与巡查监管,防止管道堵塞、破裂,造成污水外泄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采用“铁碳微电解+非均相Fenton催化氧化+水解酸化+卡鲁塞尔氧化沟+臭氧催化氧化+混凝沉淀+BAF+消毒”处理工艺,出水排入长江,污水处理厂已批复并投入运行。

5)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源、事故情景进行了识别,提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配备事故应急池、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严重污染事故。

6)入河排污口对防洪、通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设置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长江防洪和通航造成影响。

7)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距离排污口下游最近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分别是下游20km处的临湘市江南镇水厂取水口(同岸)和下游24km处的湖北洪湖市水厂取水口(对岸),正常排污工况下,不会对该2个取水口水质产生影响。鸭栏码头位于排污口下游约2km,排污口正常排污工况下,不会对码头作业区水质产生影响。

8)入河排污口设置合理性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污水处理厂是临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滨江产业区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对区域地表水功能区管理、区域污染物削减、地表水及地下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着积极作用,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总体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排污口设置基本合理。

二、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1)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达100%,避免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滨江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总排口处已建成外排废污水采样明渠,采用巴歇尔槽式排放口,便于进行监督性采样监测。在排污口附近竖立明显的排污口标志牌,在污水处理厂出水口和入河排污口处加装视频监控装置。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3)污水排放监控措施

在污水处理厂的进水口和出水口各设一个监测点。在论证排污口上游500m长江右岸、排污口出口设置对照断面(点),论证排污口下游500m长江右岸设置控制断面,在论证排污口下游1km长江右岸设置消减断面,共计3个水质监测断面和1个监测点;每个断面应设3条采样垂线,分别为距排污口所在岸边20m50m100m;每条垂线设置2个监测点位,分别为水面和水面以下0.5m。建议园区管委会在排污口下游500m处设置一自动监测站,监测项目包括pH值、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氯化物、全盐量。同时在日常运行中,加强对监控系统进行管护。

2、水质等保护措施

1)加强进、出水水质管控,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按照环保要求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各企业每根管道出水口(接管市政管网前)安装“一企一管”在线监测仪,并联网环保部门,实时监控企业废污水排放浓度。临湘市环保局协同滨江产业区、园区污水处理厂在各企业排水口安装接管阀门,设专人管理。一旦发现在线监测到污水浓度超标,监测设备报警,接管阀门自动关闭,对超标污水不予接纳或将超标废水排入事故池另行处理。经分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中主要污染物COD、氨氮、TPTN浓度能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3)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污水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4)设置危险品仓库:专门存储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通风、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由专人保管、确保万无一失。项目设立专门的危废暂存库,应针对危险废物的特性、数量,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做好贮存风险事故防范工作。

5)加强基础保障:供电采用双电源设计,电力有保障;易出现故障或损耗较快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备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及时更换,防止事态恶化。


临湘市白马矶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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