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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9-13 16:46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现就论证报告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8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设置地点

新化县游家镇兴胜村资水右岸

建设单位

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论证单位

湖南三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入河排污口概况

1、排污口坐标:东经111°16′38.9957″,北纬27°49′13.3112″

2、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3、排污口分类:工业排污口;

4、排放方式:连续排放;

5、入河方式:尾水经管道排入资江;

6、规模: 10000m3/d;

7、污水排放标准:尾水中锑排放浓度执行《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表2标准,其他涉重金属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3标准,其他非涉重金属因子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主要影响分析及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主要影响分析

(1)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功能区水质及下游断面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预测,在正常排污工况情况下,平水期和枯水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河段CODCrNH3-N、铅、铜的浓度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要求;枯水期在排污口纵向100m后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类标准限值;平水期在排污口纵向20m后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类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水对资江影响较小。

在非正常排污工况情况下,枯水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河段CODCr在排污口横向3m,纵向10m后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限值;NH3-N在排污口横向4m,纵向18m后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限值。铅、铜浓度预测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的限值要求。

根据预测分析,项目在正常和非正常排污工况情况下,下游资江控制断面(排污口下游500m处)、常规监测断面-银星渡口(排污口下游2170m处)、下游渔业用水区、相邻水功能区CODCr、氨氮和铅预测浓度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限值。

(2)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该入河排污口(调整后)距离资水新化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约2.17km,距离核心区10.94km。入河排污口未设置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以及鱼类三场和洄游通道。根据水质预测结果,该项目尾水排入资江后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对资水新化段鳜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环境及水生生物影响较小。

(3)入河排污口设置对地下水的影响

根据论证报告,该项目改建排污口河段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项目废水经管道输送,管道和处理设施均做好防渗防腐措施,因此项目污染地下水的可能途径较少污水处理厂在运行期间,需要加强管网运行维护与巡查监管,防止管道堵塞、破裂,造成污水外泄对地下水产生影响。

(4)污水处理措施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涉重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电化学法处理后,与污水处理厂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和一般工业废水经“预处理+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改良型氧化沟+砂滤池+UV消毒”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可行,主要污染物出水已实现稳定达标。

(5)事故及应急措施分析

论证报告对园区污水处理厂事故风险源、事故情景进行了识别,提出了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配备事故应急池、安装水质在线监测设施、建立风险应急预案等风险防范措施,确保管道及排污口的安全运行,避免出现严重污染事故。

(6)入河排污口对防洪、通航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排污口设置满足相关规定要求,不会对资江防洪和通航造成影响。

(7)对第三者权益的影响分析

根据论证报告,论证区域水体的主要用途为渔业用水,水质目标为III类标准。经调查,评价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取水口,也无其它生活和工业用水取水口,亦无现状养殖或规划养殖区。下游50km范围内无集中饮用水源取水口,距离该项目最近的饮用水源取水口为上游约14.4km的新化县自来水厂取水口,而资江不属于潮流河流段,柘溪水库回水区(库尾)位于项目排污口(调整后)上游约8.85km 处(新化县上渡办事处塔山村处),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因此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后正常排放情况下,不会对上游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综上,只要建设单位对污水处理厂严加管控,严格控制污水水质达标排放,则不会对资江水功能区水质、生态以及第三者权益三方面产生不良影响。

二、保护措施

1、环境管理措施

(1)营运期环境管理机构及职责

切实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保证污水处理工程运行率达100%,避免非正常排放现象的发生。

(2)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及管理

项目入河排污口需参照《长江、黄河和渤海入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试行)》(环办执法函〔2020718号)规范要求完善入河排污口命名、标识牌等设置。

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设立标识牌,并在接入废污水口和排污口处设置监测井或明渠段取样点;安装监测入河排污口所排放的废污水量、主要污染物质量的自动监测设备,与娄底市生态环境局新化分局的水资源管理信息平台联网,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将排污口基本情况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质量、入河排污口位置图以及定期报表资料进行归档,建立入河排污口档案。

(3)污水排放监控措施

在一般污水处理厂总排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监测pHCODCrNH3-NTNTP 。污水处理厂尾水总排口主要监测pH、色度、SSCODCrBOD5NH3-NTNTP、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数、硫化物、总氰化物、挥发酚等污染因子的数据,涉重污水处理后排口主要监测总镉、总铬、总汞、总铅、总砷、六价铬等污染因子的数据。同时在日常运行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在线监控系统进行管护。

2、水质、水生态等保护措施

(1)加强进、出水水质管控,确保进水水质在可接受范围内,防止高浓度污水影响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行,一量发现进水中污染物浓度高于进水水质控制要求,应迅速阻断进水或采区应急处理措施,追查污染源头。如果排水水质超标,必须立即查找原因,检修相关设备,防止超标水体进入保护区。

(2)妥善安置涉重污泥。在涉重污泥交有资质单位处置以前,污水处理厂在厂区西北方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三防”要求进行建设,确保涉重污泥及其他危险废物在厂内的安全暂存。

3)加强运营管理:必须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工作责任心;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因操作失误而造成事故排放。

4)定期检修机械设备:加强对各类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管理,以减少事故隐患;污水厂应采用双回路供电,防止因停电而造成运转事故。

5)设置危险品仓库:专门存储各类化学药品,必须做好通风、防潮、防火等安全措施,由专人保管、确保万无一失。

6)加强基础保障:供电采用双电源设计,电力有保障;易出现故障或损耗较快的设备、零部件必须备份,在出现问题的时候可及时更换,防止事态恶化。

新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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