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郴州市部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郴州市人民政府:
《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调整东江水库等7处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范围的请示》(郴政〔2018〕55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郴政〔2018〕55号文件所请示嘉禾县盘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汝城县龙虎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详情见附件)。
二、暂缓批复安仁县大源水库、茶安水库,资兴市东江水库,苏仙区山河水库、宜章县黄岑水库等5处县级以上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三、郴州市、嘉禾县、汝城县人民政府应加强新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确保水源地安全。要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在保护区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在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设置隔离防护设施。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彻底排查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污染源,制定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环境风险应急演练。要参照《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实施方案》开展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
附件:郴州市部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11月8日
附件: | ||||||||||||
郴州市部分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 | ||||||||||||
序号 | 保护区名称 | 所在市州 | 所在县区 | 所在流域 | 类型 | 水源地现有水厂名称 | 服务城镇 | 保护级别 | 原保护区范围 | 调整后的保护区范围 | ||
水域 | 陆域 | 水域 | 陆域 | |||||||||
1 | 郴州市嘉禾县盘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郴州市 | 嘉禾县 | 盘江水库 | 湖库 | 盘江水厂 | 嘉禾县 | 一级 | 盘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青山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连通青山水库和盘江水库的输水渠;藕塘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盘江水库正常水位线以外至帅家村、平田岭村沿库公路范围内区域;青山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 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水库分水岭;连通青山水库和盘江水库的输水渠道的集水区域;藕塘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 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水库分水岭。 | 盘江水库取水口半径300米范围内水域; 藕塘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库水域。 | 盘江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陆域,不超过水库大坝迎水侧坝顶、公路迎水侧路肩; 藕塘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的陆域,但不超过水库分水岭。 |
二级 |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全部水体。 | 嘉禾县境内盘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除外)但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全部划分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青山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库分水岭以内区域;藕塘水库一级保护区以外水库分水岭以内区域。 | 盘江水库一级保护区水域外的全部水库水域(不超过多年平均水位线),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河段水域。 | 盘江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一级保护区以外)及入库河流上溯3000米的汇水区域; 藕塘水库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准保护区 | 盘江水库集雨范围内、嘉禾县域以外的汇水区域内的全部水体。 | 盘江水库集雨范围内嘉禾县域以外的汇水区域。 | / | 盘江水库嘉禾县境内的集雨区域(一、二级保护区以外)。 | ||||||||
2 | 郴州市汝城县龙虎洞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 郴州市 | 汝城县 | 龙虎洞水库 | 湖库 | 桂枝岭水厂、汝城县二水厂 | 汝城县 | 一级 | 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 | 北侧为县道X013,西临太平桥村,南侧为水库周边山脊线,东到水库大坝以内陆域。 | 取水口半径1000米范围内的水域。 | 一级保护区水域外200米范围内陆域,不超过水库大坝迎水侧坝顶、县道X013迎水侧路肩。 |
二级 | 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的水体。 | 龙虎洞水库周边山脊线以内汇水区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一级保护区以外的全部水库水域。 | 龙虎洞水库分水岭以内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除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