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金属污染治理规划项目进行中期整理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自《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湘江方案”)和《湖南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全省规划”)发布和实施以来,全省按照规划目标和项目,全面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随着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面临着新的形势和任务,需要对“湘江方案” 和“全省规划”进行整理完善。同时,也有一些原规划内的项目因种种原因已不具备实施的条件或工程内容需做调整。因此,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为进一步科学合理地统筹安排“十二五”后期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需要对“湘江方案” 和“全省规划”进行必要的整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纳入“全省规划”的912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逐一梳理,按已关闭淘汰、长期停产、正常生产等情况分别落实,并按附件1填报
二、对纳入“湘江方案” 和“全省规划”项目库的所有项目(含结构调整项目)进行认真梳理,对那些已无法实施、不具备实施条件或已无实施必要,以及工程内容需做调整的项目,按附件2填报;
三、不在“湘江方案” 和“全省规划”项目库内,但重金属减排、环境改善效益明显的项目,按附件3填报;
四、请于4月30日前,将材料加盖公章(含电子文档),报省重金属办。
联系人:陈亮 85698012 邮箱:hnzjszl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