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1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关于参加2011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厅机关相关处(室、总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为进一步落实“十二五”环境统计报表制度,做好2012年环境统计工作,环保部决定召开2011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时间
2011年12月22日(周四),上午10:00,会期半天。
二、 会议地点
在环保部设主会场,省、市设分会场。我省省级分会场
设于省厅八楼多功能会议室,市级分会场地点各市州自定。
三、 会议内容
部署“十二五”及2012年环境统计工作。
四、 参加人员
(一) 主会场
部领导,办公厅、规财司、政法司、人事司、科技司、
环评司、监测司、污防司、环监司和应急中心负责人,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规划院、部信息中心等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参加会议。
(二) 分会场
1. 省级分会场
分管环境统计工作的副厅长、总量处全体人员及厅办公室、规财处、法宣处、人事处、科技处、环评处、监测处、污防处、环境监察总队、应急中心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的同志、省监测中心站分管统计工作的副站长、主任及具体负责环境统计工作的同志在省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2. 市级分会场
各市局分管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总量科(减排办)全体人员及局机关相关科室、监测站具体从事环境统计工作的同志;各县市区分管环境统计工作的领导、从事总量工作的人员及相关股(室)、监测站具体从事统计工作的同志在市级分会场参加会议。
五、 相关事项
(一) 请各市州环保局将市、县(区)两级参会人员会
议回执于12月21日17:00前以电子版统一报送我厅总量处环境统计邮箱hnhjtj@163.com,省厅不接收县(区)直接报送的会议回执。
(二) 请各市州环境保护局做好分会场的组织工作,
2011年12月21日(9:00—16:00)参加视频会议系统联合调试,22日9:00前开启设备,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六、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厅总量处:
联系人:柳 郁 联系电话: 0731—85698086
省厅信息中心:
联系人:李一欣
联系电话:0731-85698025
附件:2011年全国环境统计工作视频会议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