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2000年,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行到有效控制,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取得初步成效,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在部分地区和某些环境要素方面有所改善。
1.0 水 环 境
我省各水系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79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和Ⅱ类水质标准的占15.1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占24.05%,超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0.76%。有近2/3的水质监测断面受到较严重的污染。
我省地表水具有以有机污染为主,迭加农业面源,生活污水和重金属的多样化复合污染特征。
湘江、资水干流和长江岳阳段污染较为严重,资水、沅江与湘江的部分支流污染尤为突出。流经城市的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严重污染,岸边污染带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枯水季节,对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构成威胁。洞庭湖有机污染呈上升趋势,部分水域有轻微富营养化现象。沅江干流和澧水污染相对较轻。各水域源头号及各大型水库水质良好。
污染物结构中,大中城市先后进入生活性污染上升、工业性污染比重逐渐下降的阶段。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城市江段的污染在加重。
1.1水环境状况
1.1.1城市饮用水源
2000年,我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在90%,邵阳、常德、益阳、怀化、吉首五城市达标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长沙市饮用水源超标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大肠菌群;株洲市为挥发酚和氨氮;湘潭市为总汞、氨氮和总大肠菌群;衡阳市为总镉。
1.1.2主要水系地表水
湘江污染较为严重 3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至Ⅲ类水质标准的占33.34%,Ⅳ类和Ⅴ类水质标准的占66.66%。
干流在常宁柏坊以上及大源渡至株洲枫溪江段水质基本良好。株洲、湘潭、长沙城市江段水质较差。污染最严重的为霞湾断面,其余依次为易家湾、五星、昭山、马家河等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氨氮、总汞、总镉、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砷。
支流涟水湘乡段、浏阳河下游、郴江和蒸水污染仍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氨氮、总铅、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汞。
资水水质污染有所减轻 11个监测断面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占45.45%,属Ⅳ类和Ⅴ类水质的占54.55%。
资水干流田江渡断面以上及新化北塔至龙山港江段水质较好。田江渡到郭家桥江段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
支流邵水及夫夷邵阳塘以下江段水质污染较重。
资水的污染类型主要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总磷、氨氮、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沅江干流水质良好 11个干流监测断面中优于或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1.8%,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2%。
支流舞水、巫水污染严重,峒河和万溶江均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6个支流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超Ⅲ类。
沅江水质污染类型以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为主,支流局部江段重金属污染突出。主要污染指标为总大肠菌群、氨氮、总汞、总镉和挥发酚。
澧水水质良好 所设断面全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局部水域有时出现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的轻度污染现象,曾出现超标的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总大肠菌群。
洞庭湖水质局受到污染 8个监测断面中有7个断面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和悬浮物。
长江湖南段污染较为严重 三个监测断面为均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悬浮物和总大肠菌群。
各大水库水质良好 东江水库水质最佳,常年优于Ⅱ类水质标准。
各水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沅江支流、资水支流、湘江支流、长江湖南段、湘江干流、资水干流、洞庭湖、澧水干流、澧水支流、沅江干流。
地表水中污染严重的前十个监测断面依次为:梁家湾、州食品厂、马家坝、东风桥、霞湾、州七一化工厂、娄底大桥、涟源造纸厂、易家湾、郭家桥。
地表水中主要污染物按污染指数大小排序依次为:总大肠菌群、石油、总磷、氨氮、总汞、高锰酸盐指数、总镉、挥发酚、生化需氧量。
本年度总大肠菌群和氨氮在城市江段和一些支流中污染程度加重。总磷在湘江污染较为严重,而在洞庭湖部分水域污染有所减轻。石油类在湘江下游,资水中游以及浏阳河下游、涟水与邵水等水域污染严重。挥发酚在湘江株洲段以下与资水的一些支流中污染突出。重金属在湘江株洲段以下与资水的一些支流中污染突出。重金属在湘江中下游与沅江的部分支流中有超标现象。
与上年相比,湘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资水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沅江水质变化不大,澧水水质优于上年。洞庭湖,长江湖南段及各大水库水质基本稳定。全省地表水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增加8.2%,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趋于好转。
1.1.3重点城市地下水
我省城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点源或面源污染 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pH氨氮、总锰、亚硝酸盐氮和总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地下水水质污染呈上升趋势。
长沙市总锰、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超标。
株洲市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
衡阳市总锰、氨氮、亚硝酸盐氮超标。
1.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21.13亿吨,较上年减少0.34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为67.40万吨,较上年增加1.46万吨。
1.2.1工业废水排放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1.26亿吨,比上年减少1.35亿吨。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排放9.94亿吨,乡镇工业排放1.32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6.10%,比上年提高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6.09%,比上年提高7.89%。随工业废水外排的主要污染物有:COD(32.36万吨)、石油类(1689吨)、挥发酚(154.04吨)、氰化物(127.71吨)、砷(117.76吨)、镉(23.8吨)、六价铬(13.57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水中国家重点控制的8种污染物中除汞、镉基本持平外,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削减。
工业废水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湘潭市(17728.60万吨)、娄底市(14750.43万吨)、常德市(12206.91万吨)、株洲市(9374.44万吨)、岳阳市(9266.29万吨),造纸及纸制品业(18907.4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15709.81万吨),采掘业(12389.21万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183.45万吨)。
1.2.2生活污水排放
全省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9.87亿吨,比上年增加1.01亿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35.04万吨,占全省COD排放量的51.99%,首次超过工业CODR排放量。
2000年与1999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比较表
项目 年度 |
废水(亿吨) |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吨) |
||||||||||
工 业 |
生 活 |
总 量 |
汞 |
镉 |
六 价 铬 |
铅 |
砷 |
挥 发 酚 |
氰 化 物 |
COD |
石 油 类 |
|
2000年 |
11.26 |
9.87 |
21.13 |
2.46 |
23.8 |
13.57 |
159.36 |
117.76 |
154.04 |
127.71 |
674028.73 |
1689.26 |
1999年 |
11.26 |
8.86 |
21.47 |
2.45 |
23.42 |
16.43 |
214.93 |
125.18 |
237.85 |
219.14 |
659435.73 |
2216.63 |
增减率 (%) |
-10.71 |
-11.40 |
-1.58 |
0.41 |
1.62 |
-17.41 |
-25.85 |
-5.93 |
-41.72 |
-41.72 |
2.21 |
-23.79 |
1.3措施与行动
行政措施 为确保2000年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目标,省政府办公厅于2000年6月8日下达了“关于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实施强制停产治理的通知”,并于7月17日对6家水污染严重的企业,下达了强制停产治理的通知。
工程技术措施 以达标排放为契机,加大了工业企业水污染的治理力度。通过技术改造、新建和改造水污染治理设施,COD等主要污染物有较大幅度削减。株洲化工集团公司的聚乙烯除汞及废盐酸回收工程投入运行后,减轻了对湘江水体汞的污染;涟源钢铁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建成运行后,使涟水娄底江段水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各城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常德江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永州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星沙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等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2.0 大 气 环 境
我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和二氧化硫(SO2 shy;)。总悬浮颗粒物超标的城市比例大,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有80%以上的城市空气质量尚未按功能达标。
我省酸雨分布范围广、频率高,降水pH值底,属我国严重酸雨区之一。近年来我省酸雨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2.1大气环境状况
2.1.1城市空气
在统计的17个城市中,有永州市、怀化市、郴州市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占17.7%;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张家界市、吉首市、娄底市和津市市十个城市符合三级标准,占58.8%;株洲市、长沙市、冷水江市和洪江区超过三级标准,占23.5%。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总体较1999年略有上升。
总悬浮颗粒物是我省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 106—0.364mg/m3,冷水江市最高,洪江区最低。有70.64%的城市TSP浓度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只有怀化、长沙、郴州、永州市和洪江区符合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超标城市比例略有升高。
二氧化硫浓度,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016—0.155,平均值0.58mg/m3,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有12个城市符合二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70.64%。洪江区和株洲、长沙、张家界、吉首市超过二级标准,占29.36%。其中,洪江区和株洲市、长沙市年均值超过三级标准,污染最为严重。
S02全省年均值和超标城市数较上年均有减少污染有明显减轻趋势。
氮氧化物(N0x)浓度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017—0.054mg/m3,平均值为0.030mg/m3。统计城市均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但本年度大部分城市氮氧化物污染有上升趋势,但增幅较低。
我省城市空气污染的季节变化特点是:冬季污染最重,春秋两季次之,夏季污染最轻。
与上年相比,总悬浮颗粒物超标城市比例略有上升,二氧化硫超标城市比例明显下降。全省城市空气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少数城市污染仍较严重。
2.1.2酸雨
我省酸雨成因复杂,分布范围广泛,主要集中在以长沙为中心的湘江谷地和以洪江为代表的湘西北地区。怀化市和洪江区两市酸雨污染最为严重。
据14个城市降水pH值范围结果统计,降水年均值范围为4.24—5.60,单次降水样的3.34—9.94;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0的城市有13个,占统计城市数的92.8%。其中怀化市和洪江区污染严重,降水年均pH值低于4.50,污染严重的城市还有湘潭(4.77)、衡阳(4.87)、长沙(4.80)、益阳(4.80)和株洲(4.91)
我省酸雨频率均值为46.17%,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不怀化市、洪江区、益阳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阳市。其中怀化市酸雨频率最高,为83.2%,洪江区次之,为73.5%。长沙市酸雨频率在近十年中,首次低于50%,为48.7%。
我省酸雨为典型的硫酸型污染,降水阴离子以硫酸根为主,二氧化硫为主要的致酸前体物。
酸雨污染冬、春季比夏、秋季严重,市区污染一般重于郊区,近年来酸雨呈市眍逐渐向远郊扩展趋势。
与上年比较,酸雨频率大于60%的城市明显下降,大多数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上升,由此表明我省酸雨污染程度趋于减轻。
2.2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568.7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减少数218.7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69.2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54.66万吨,生活排放量为14.60万吨;烟尘排放量44.14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38.13万吨,较上年减少3.92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6.01万吨,较去年有增加;工业粉尘排放量为63.97万吨,较上年减少排放14.41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城市是:株洲市(9.78万吨)、长沙市(7.55万吨)、衡阳市(7.42万吨)、怀化市(7.28万吨),四市合计排放32.03万吨,占全省总量的46.29%。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行业特征十分明显 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排放(16.13万吨,占总排放29.51%;有色金属冶炼业排放8.72万吨,占总量的15.95%;电力行业排放7.70万吨,占总量的14.09%;化工行业排放4.31万吨,占总量的7.89%。这几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7.44%。
2.3措施与行动
工业污染防治 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严格审批和管理有气型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结合达标排放,狠抓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按照国家经贸委第6号令和第16号令,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生活污染防治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燃气率。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城区饮食服务行业推行清洁燃料的通告》,通过实施,有4600多家餐馆改烧清洁燃料,拆除了10000多眼茶炉、大小灶。
机动车污染控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从2000年7月1日以后停止销售含铅汽油,加强了对在用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对尾气超标的车辆强制安装净化器。
3.0 声 环 境
3.1声环境状况
3.1.1交通噪声
我省有14个城市开展了交通噪声监测,各城市道路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8.2(A),属较重污染;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怀化市等9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70.4dB(A)—73.0之间,属轻度污染,占统计城市数的64.3%;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未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占统计城市数的28.6%。
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为71.2,超过国家标准值1.2dB(A),超过国家标准值1.2dB(A)。
3.1.2区域环境噪声
我省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3dB(A)—63.1dB(A)—63.1dB(A)dB(A),排第三的是衡阳市和娄底市,均为56.5dB(A)。有5个城市达到国家标准,分别是湘潭市、长沙市、永州市、郴州市、岳阳市,达标率为35.7%。
全省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35.7%,轻度污染的城市占49.9%,中度污染和污染较重的城市均为7.2%。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5.7dB(A),略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值,较1999年下降0.6dB(A)。
3.2措施与行动
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强化城市交通噪声管制,城区内机动车禁鸣喇叭;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部分城市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巩固噪声控制达标区建设成果,改善区域声环境。
4.0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4.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情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54.6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45.0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多的地区是郴州市(477.05万吨)、娄底市(356.5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多的行业是采掘业(1171.0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多的地区是郴州市(17.82万吨)、邵阳市(9.39万吨);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冶金和化工行业,共为37.88万吨,占84.17%。由于我省矿山多,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也多,既带来了生态破坏问题,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
全省外排工业固体废物量138.52万吨。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永州市(32.81万吨)、怀化市(20.81万吨)。危险废物排放较多的地区是衡阳市、株洲市,分别为1176吨和125吨;排放最多的行业是化工行业,为1176吨。
4.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105.7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6.96%。综合利用率较高的地区是长沙市(74.01%)、湘潭市(67.51%)、张家界市(66.86%)、益阳市(63.51%);综合利用率较高的行业是皮革、毛革、羽绒制品业(94.29%),非金属矿物制造业(92.96%)。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总体水平不高,利用率低于50%。乡镇工业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量大,综合利用率很低。
4.3措施与行动
推行清洁生产,养活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排放。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5.0 生 态 环 境
5.1自然资源状况
5.1.1土地与耕地
全省土地面积21118.29万公顷。土地利用的类型主要有林地,耕地,牧草地,建设、交通用地等。由于开发中保护不够,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除少数几个湖区县外,其余都有较大面积水土流失发生。湘中衡阳邵丘陵山区最为严重。
全省耕地面积392.16万公顷,人均0.06公顷,是全国人多地少比较突出的省份之一。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部分耕地养分失调,有机质下降。随着建设用地增加与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5.1.2森林资源与湿地
全省有林地面积947.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2.44%,森林蓄积量2.96亿立方米,是全国重点林区省份之一。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湘、资、沅澧四水上游11个山区县(市),其它县(市)森林资源分布较少。
全省湿地总面积450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1.25%,是全国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其中天然湿地91万公顷,人工湿地359万公顷。全省水系发达、水网密布,在主要河流两岸和河流中,形成面积较为集中和范围较大的滩涂、草地,加上广阔的水面,构成复杂而条件良好的野生动物的湿地栖息地。
5.1.3生物多样性
物种 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植物种类有248科、1245属、约5000余种(含327个变种)。其中木本植物1997种及220个变种,共计2217种。60种被列入国家平分秋色濒危保护植物,占全国总数不的15.4%。全省578种野生陆栖脊椎动物,其中资源动物448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18种,二级保护的有65种。
自然保护区 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达77.24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3.6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1个。自然保护区类型以自然生态为主,有44个,占保护区总数的67%;野生生物类保护区12个;自然遗迹类保护区8个。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索溪裕、张家界、天子山自然保护区进入了“世界自然遗产”。
5.2措施与行动
实施《湖南省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积极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工作。实施了保护洞庭湖湿地的GFF项目。加大了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力度,严禁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新上建设项目。在华容县新建了集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安化红岩、通道万佛山、桃源黑山自然保护区被省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