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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5-09-02 00:00   【字体:    

2000年,我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加大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力度,增加环境保护投入,强化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污染物排放总量行到有效控制,重点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取得初步成效,城市环境质量按功能达标取得较大进展。环境质量在部分地区和某些环境要素方面有所改善。

1.0 水 环 境

我省各水系普遍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在79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和Ⅱ类水质标准的占15.19%,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占24.05%,超Ⅲ类水质标准的占60.76%。有近2/3的水质监测断面受到较严重的污染。

我省地表水具有以有机污染为主,迭加农业面源,生活污水和重金属的多样化复合污染特征。

湘江、资水干流和长江岳阳段污染较为严重,资水、沅江与湘江的部分支流污染尤为突出。流经城市的江段水质普遍受到严重污染,岸边污染带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枯水季节,对城市饮用水源安全构成威胁。洞庭湖有机污染呈上升趋势,部分水域有轻微富营养化现象。沅江干流和澧水污染相对较轻。各水域源头号及各大型水库水质良好。

污染物结构中,大中城市先后进入生活性污染上升、工业性污染比重逐渐下降的阶段。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对城市江段的污染在加重。

1.1水环境状况

1.1.1城市饮用水源

2000年,我省主要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均在90%,邵阳、常德、益阳、怀化、吉首五城市达标率较上年度有所提高。长沙市饮用水源超标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大肠菌群;株洲市为挥发酚和氨氮;湘潭市为总汞、氨氮和总大肠菌群;衡阳市为总镉。

1.1.2主要水系地表水

湘江污染较为严重 36个水质监测断面中符合Ⅰ类至Ⅲ类水质标准的占33.34%,Ⅳ类和Ⅴ类水质标准的占66.66%

干流在常宁柏坊以上及大源渡至株洲枫溪江段水质基本良好。株洲、湘潭、长沙城市江段水质较差。污染最严重的为霞湾断面,其余依次为易家湾、五星、昭山、马家河等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氨氮、总汞、总镉、挥发酚、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砷。

支流涟水湘乡段、浏阳河下游、郴江和蒸水污染仍然严重。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氨氮、总铅、总大肠菌群、亚硝酸盐氮、生化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汞。

资水水质污染有所减轻 11个监测断面中符合Ⅲ类水质标准的占45.45%,属Ⅳ类和Ⅴ类水质的占54.55%

资水干流田江渡断面以上及新化北塔至龙山港江段水质较好。田江渡到郭家桥江段受到较为严重的污染。

支流邵水及夫夷邵阳塘以下江段水质污染较重。

资水的污染类型主要为有机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大肠菌群、石油类、总磷、氨氮、挥发酚、生化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

沅江干流水质良好 11个干流监测断面中优于或符合类水质标准的断面占81.8%,Ⅳ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8.2%

支流舞水、巫水污染严重,峒河和万溶江均受到程度不同的污染,6个支流监测断面的水质均超Ⅲ类。

沅江水质污染类型以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污染为主,支流局部江段重金属污染突出。主要污染指标为总大肠菌群、氨氮、总汞、总镉和挥发酚。

澧水水质良好 所设断面全部符合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局部水域有时出现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水的轻度污染现象,曾出现超标的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和总大肠菌群。

洞庭湖水质局受到污染 8个监测断面中有7个断面超过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总氮和悬浮物。

长江湖南段污染较为严重 三个监测断面为均未达到Ⅲ类水质标准。主要污染指标为总氮、悬浮物和总大肠菌群。

各大水库水质良好 东江水库水质最佳,常年优于Ⅱ类水质标准。

各水域污染程度由重到轻排序为:沅江支流、资水支流、湘江支流、长江湖南段、湘江干流、资水干流、洞庭湖、澧水干流、澧水支流、沅江干流。

地表水中污染严重的前十个监测断面依次为:梁家湾、州食品厂、马家坝、东风桥、霞湾、州七一化工厂、娄底大桥、涟源造纸厂、易家湾、郭家桥。

地表水中主要污染物按污染指数大小排序依次为:总大肠菌群、石油、总磷、氨氮、总汞、高锰酸盐指数、总镉、挥发酚、生化需氧量。

本年度总大肠菌群和氨氮在城市江段和一些支流中污染程度加重。总磷在湘江污染较为严重,而在洞庭湖部分水域污染有所减轻。石油类在湘江下游,资水中游以及浏阳河下游、涟水与邵水等水域污染严重。挥发酚在湘江株洲段以下与资水的一些支流中污染突出。重金属在湘江株洲段以下与资水的一些支流中污染突出。重金属在湘江中下游与沅江的部分支流中有超标现象。

与上年相比,湘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资水污染程度略有减轻,沅江水质变化不大,澧水水质优于上年。洞庭湖,长江湖南段及各大水库水质基本稳定。全省地表水Ⅱ类和Ⅲ类水质断面增加8.2%,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趋于好转。

1.1.3重点城市地下水

我省城市地下水均受到不同程度的点源或面源污染 主要超标污染指标为pH氨氮、总锰、亚硝酸盐氮和总大肠菌群。与上年相比,地下水水质污染呈上升趋势。

长沙市总锰、氨氮、亚硝酸盐氮和硝酸盐氮超标。

株洲市总大肠菌群和细菌总数超标。

衡阳市总锰、氨氮、亚硝酸盐氮超标。

1.2废水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和城市生活废水排放总量21.13亿吨,较上年减少0.34亿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COD)为67.40万吨,较上年增加1.46万吨。

1.2.1工业废水排放

全省工业废水排放总量为11.26亿吨,比上年减少1.35亿吨。其中,县及县以上工业排放9.94亿吨,乡镇工业排放1.32亿吨。工业废水处理率为86.10%,比上年提高3%;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66.09%,比上年提高7.89%。随工业废水外排的主要污染物有:COD32.36万吨)、石油类(1689吨)、挥发酚(154.04吨)、氰化物(127.71吨)、砷(117.76吨)、镉(23.8吨)、六价铬(13.57吨)。与上年相比,工业废水中国家重点控制的8种污染物中除汞、镉基本持平外,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削减。

工业废水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湘潭市(17728.60万吨)、娄底市(14750.43万吨)、常德市(12206.91万吨)、株洲市(9374.44万吨)、岳阳市(9266.29万吨),造纸及纸制品业(18907.48万吨),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工业(15709.81万吨),采掘业(12389.21万吨),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0183.45万吨)。

1.2.2生活污水排放

全省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为9.87亿吨,比上年增加1.01亿吨。生活污水中COD排放量35.04万吨,占全省COD排放量的51.99%,首次超过工业CODR排放量。

2000年与1999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比较表

项目

年度

废水(亿吨)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吨)

COD

2000

11.26

9.87

21.13

2.46

23.8

13.57

159.36

117.76

154.04

127.71

674028.73

1689.26

1999

11.26

8.86

21.47

2.45

23.42

16.43

214.93

125.18

237.85

219.14

659435.73

2216.63

增减率

%

-10.71

-11.40

-1.58

0.41

1.62

-17.41

-25.85

-5.93

-41.72

-41.72

2.21

-23.79

1.3措施与行动

行政措施 为确保2000年实现全省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目标,省政府办公厅于200068日下达了“关于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实施强制停产治理的通知”,并于717日对6家水污染严重的企业,下达了强制停产治理的通知。

工程技术措施 以达标排放为契机,加大了工业企业水污染的治理力度。通过技术改造、新建和改造水污染治理设施,COD等主要污染物有较大幅度削减。株洲化工集团公司的聚乙烯除汞及废盐酸回收工程投入运行后,减轻了对湘江水体汞的污染;涟源钢铁集团公司污水处理及回用工程建成运行后,使涟水娄底江段水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各城市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 常德江北城区污水处理厂、永州市向家亭污水处理厂、株洲霞湾污水处理厂、星沙污水处理厂、岳阳市南津港污水处理厂等已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2.0 大 气 环 境

我省城市大气环境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总悬浮颗粒物(TSP)和二氧化硫(SO2 shy;)。总悬浮颗粒物超标的城市比例大,部分城市二氧化硫污染严重,有80%以上的城市空气质量尚未按功能达标。

我省酸雨分布范围广、频率高,降水pH值底,属我国严重酸雨区之一。近年来我省酸雨污染加重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2.1大气环境状况

2.1.1城市空气

在统计的17个城市中,有永州市、怀化市、郴州市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占17.7%;湘潭市、邵阳市、岳阳市、益阳市、常德市、衡阳市、张家界市、吉首市、娄底市和津市市十个城市符合三级标准,占58.8%;株洲市、长沙市、冷水江市和洪江区超过三级标准,占23.5%。城市空气环境污染总体较1999年略有上升。

总悬浮颗粒物是我省城市空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 1060.364mg/m3,冷水江市最高,洪江区最低。有70.64%的城市TSP浓度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只有怀化、长沙、郴州、永州市和洪江区符合二级标准。与上年相比,超标城市比例略有升高。

二氧化硫浓度,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0160.155,平均值0.58mg/m3,优于国家二级标准。有12个城市符合二级标准,占统计城市的70.64%。洪江区和株洲、长沙、张家界、吉首市超过二级标准,占29.36%。其中,洪江区和株洲市、长沙市年均值超过三级标准,污染最为严重。

S02全省年均值和超标城市数较上年均有减少污染有明显减轻趋势。

氮氧化物(N0x)浓度各市年均值范围为0.0170.054mg/m3,平均值为0.030mg/m3。统计城市均未超过国家二级标准,但本年度大部分城市氮氧化物污染有上升趋势,但增幅较低。

我省城市空气污染的季节变化特点是:冬季污染最重,春秋两季次之,夏季污染最轻。

与上年相比,总悬浮颗粒物超标城市比例略有上升,二氧化硫超标城市比例明显下降。全省城市空气污染加重的趋势有所减缓,部分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但少数城市污染仍较严重。

2.1.2酸雨

我省酸雨成因复杂,分布范围广泛,主要集中在以长沙为中心的湘江谷地和以洪江为代表的湘西北地区。怀化市和洪江区两市酸雨污染最为严重。

14个城市降水pH值范围结果统计,降水年均值范围为4.245.60,单次降水样的3.349.94;降水年均pH值低于5.60的城市有13个,占统计城市数的92.8%。其中怀化市和洪江区污染严重,降水年均pH值低于4.50,污染严重的城市还有湘潭(4.77)、衡阳(4.87)、长沙(4.80)、益阳(4.80)和株洲(4.91

我省酸雨频率均值为46.17%,酸雨频率大于50%的城市不怀化市、洪江区、益阳市、湘潭市、株洲市、衡阳市。其中怀化市酸雨频率最高,为83.2%,洪江区次之,为73.5%。长沙市酸雨频率在近十年中,首次低于50%,为48.7%

我省酸雨为典型的硫酸型污染,降水阴离子以硫酸根为主,二氧化硫为主要的致酸前体物。

酸雨污染冬、春季比夏、秋季严重,市区污染一般重于郊区,近年来酸雨呈市眍逐渐向远郊扩展趋势。

与上年比较,酸雨频率大于60%的城市明显下降,大多数城市降水pH年均值上升,由此表明我省酸雨污染程度趋于减轻。

2.2废气及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全省工业废气排放总量为3568.7亿标立方米,较上年减少数218.7亿标立方米。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69.26万吨,其中工业排放量为54.66万吨,生活排放量为14.60万吨;烟尘排放量44.14万吨,其中工业烟尘排放量为38.13万吨,较上年减少3.92万吨,生活烟尘排放量6.01万吨,较去年有增加;工业粉尘排放量为63.97万吨,较上年减少排放14.41万吨。

二氧化硫排放量较大的城市是:株洲市(9.78万吨)、长沙市(7.55万吨)、衡阳市(7.42万吨)、怀化市(7.28万吨),四市合计排放32.03万吨,占全省总量的46.29%

工业二氧化硫排放的行业特征十分明显 非金属矿物制造业排放(16.13万吨,占总排放29.51%;有色金属冶炼业排放8.72万吨,占总量的15.95%;电力行业排放7.70万吨,占总量的14.09%;化工行业排放4.31万吨,占总量的7.89%。这几个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省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67.44%

2.3措施与行动

工业污染防治 根据有关环境法律法规,严格审批和管理有气型污染的项目,严格控制新污染。结合达标排放,狠抓重点污染源的治理,按照国家经贸委第6号令和第16号令,关停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

生活污染防治 优化能源结构,提高城市燃气率。长沙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在城区饮食服务行业推行清洁燃料的通告》,通过实施,有4600多家餐馆改烧清洁燃料,拆除了10000多眼茶炉、大小灶。

机动车污染控制 按国家有关规定,从200071日以后停止销售含铅汽油,加强了对在用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对尾气超标的车辆强制安装净化器。

3.0 声 环 境

3.1声环境状况

3.1.1交通噪声

我省有14个城市开展了交通噪声监测,各城市道路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68.2A),属较重污染;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张家界市、郴州市、永州市、娄底市、怀化市等9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70.4dBA)—73.0之间,属轻度污染,占统计城市数的64.3%;长沙市、岳阳市、常德市、益阳市未超过国家标准,交通声环境质量较好,占统计城市数的28.6%

全省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为71.2,超过国家标准值1.2dBA),超过国家标准值1.2dBA)。

3.1.2区域环境噪声

我省14个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范围为51.3dBA)—63.1dBA—63.1dBAdBA,排第三的是衡阳市和娄底市,均为56.5dBA)。有5个城市达到国家标准,分别是湘潭市、长沙市、永州市、郴州市、岳阳市,达标率为35.7%

全省声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占35.7%,轻度污染的城市占49.9%,中度污染和污染较重的城市均为7.2%

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5.7dBA,略高于国家标准规定值,较1999年下降0.6dBA)。

3.2措施与行动

改善城市交通状况;强化城市交通噪声管制,城区内机动车禁鸣喇叭;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加强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管理,部分城市禁止燃放烟花鞭炮;巩固噪声控制达标区建设成果,改善区域声环境。

4.0 工 业 固 体 废 物

4.1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与排放情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354.61万吨,其中危险废物45.01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多的地区是郴州市(477.05万吨)、娄底市(356.53万吨);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多的行业是采掘业(1171.02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多的地区是郴州市(17.82万吨)、邵阳市(9.39万吨);危险废物主要产生于冶金和化工行业,共为37.88万吨,占84.17%。由于我省矿山多,矿产资源开发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也多,既带来了生态破坏问题,也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

全省外排工业固体废物量138.52万吨。排放较多的地区是永州市(32.81万吨)、怀化市(20.81万吨)。危险废物排放较多的地区是衡阳市、株洲市,分别为1176吨和125吨;排放最多的行业是化工行业,为1176吨。

4.2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情况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1105.7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6.96%。综合利用率较高的地区是长沙市(74.01%)、湘潭市(67.51%)、张家界市(66.86%)、益阳市(63.51%);综合利用率较高的行业是皮革、毛革、羽绒制品业(94.29%),非金属矿物制造业(92.96%)。

全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总体水平不高,利用率低于50%。乡镇工业产生和排放固体废物量大,综合利用率很低。

4.3措施与行动

推行清洁生产,养活固体废物的产生与排放。大力开展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强化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5.0 生 态 环 境

5.1自然资源状况

5.1.1土地与耕地

全省土地面积21118.29万公顷。土地利用的类型主要有林地,耕地,牧草地,建设、交通用地等。由于开发中保护不够,水土流失现象比较严重,除少数几个湖区县外,其余都有较大面积水土流失发生。湘中衡阳邵丘陵山区最为严重。

全省耕地面积392.16万公顷,人均0.06公顷,是全国人多地少比较突出的省份之一。由于农药、化肥的大量使用,部分耕地养分失调,有机质下降。随着建设用地增加与人口的增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

5.1.2森林资源与湿地

全省有林地面积947.0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52.44%,森林蓄积量2.96亿立方米,是全国重点林区省份之一。我省森林资源主要分布在湘、资、沅澧四水上游11个山区县(市),其它县(市)森林资源分布较少。

全省湿地总面积450万公顷,占全省总面积的21.25%,是全国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之一。其中天然湿地91万公顷,人工湿地359万公顷。全省水系发达、水网密布,在主要河流两岸和河流中,形成面积较为集中和范围较大的滩涂、草地,加上广阔的水面,构成复杂而条件良好的野生动物的湿地栖息地。

5.1.3生物多样性

物种 我省野生动植物资源十分丰富,植物种类有248科、1245属、约5000余种(含327个变种)。其中木本植物1997种及220个变种,共计2217种。60种被列入国家平分秋色濒危保护植物,占全国总数不的15.4%。全省578种野生陆栖脊椎动物,其中资源动物448种。列入国家一级保护的动物有18种,二级保护的有65种。

自然保护区 全省已建立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64个,面积达77.24万公顷,占全省面积的3.64%。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6个,市级自然保护区1个,县级自然保护区31个。自然保护区类型以自然生态为主,有44个,占保护区总数的67%;野生生物类保护区12个;自然遗迹类保护区8个。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被国际湿地公约组织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索溪裕、张家界、天子山自然保护区进入了“世界自然遗产”。

5.2措施与行动

实施《湖南省土地利用规划》,加强基本农田保护。认真贯彻《水土保持法》、《森林法》,积极开展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退田还湖工作。实施了保护洞庭湖湿地的GFF项目。加大了自然资源开发项目管理力度,严禁在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新上建设项目。在华容县新建了集成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安化红岩、通道万佛山、桃源黑山自然保护区被省政府批准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

2000年湖南省环境状况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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