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方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7年11月15日对方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段118号
邮 编:410014
批复文件名称 |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方广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批复文件文号 | 湘环评〔2016〕65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17年11月15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湖南省环保厅政务大厅 0731-8569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