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 工作(现场)会议的通知
湘环发〔2010〕87号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
按照部省协议要求,为做好我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试点工作,省政府决定于11月29日至30日在长沙市召开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会上省政府将与有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责任书,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和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局长现场考察长沙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见附件1)。受省政府委托,现通知有关县(市、区)(见附件2)财政局局长,各市(州)、县(市、区)环保局局长于11月28日下午报到,参加现场考察长沙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和参加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请长沙市、衡阳市、郴州市、益阳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张家界市、永州市财政局分管副局长于11月30日上午报到,参加11月30日下午3:00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各县(市、区)限带一台车)。请参会人员将回执(见附件3)于11月26日前报省环保厅。
报到地点:湘泉大酒店
会议地点:通程大酒店五楼ABCD厅
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联 系 人:许忠亮 刘淳劼
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5698049;0731-85698050
电子邮箱:zrc5567400@163.com
省财政厅经建处
联 系 人:任 薇
联系电话:0731-85165150
电子邮箱:5165527@163.com
附件:1、 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日程安排情况表.doc
2、 有关县(市、区)财政局名单.doc
3、 参加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议人员名单回执.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环保 农村 整治 会议 通知 |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
2010年11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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