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0-48326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1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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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报送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财建便函〔2010〕28号
关于报送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
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财政局、环保局:
根据《关于申报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的通知》(湘财建〔2010〕46号)要求,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整治初步方案进行了评审,并初步拟定了我省2010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入围名单(见附件)。现就入围项目单位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入围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区申报指南》和《湖南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则》(试行)编制并上报连片整治可行性报告和详细实施方案。
二、本次申报除长沙县、望城县等重点县市外,各示范区整治村庄数量原则上控制在10个村以内,初次申报项目超过10个村的,请在初次申报的村庄范围内重新选择10个村庄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详细实施方案上报,初次申报项目小于10个村的,按初次申报的村庄名单上报。
三、本次安排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补助资金(含中央和省级)超过1000万元的示范区,原则上今后两年不再继续安排此项资金;本次安排专项资金额度未达到1000万元的示范区,如果项目实施效果好且配套资金落实到位的,今后将继续给予支持。
四、详细实施方案需对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管护提出初步方案,要求在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明确保障。
五、我省将在示范区实施一年后进行严格考核,对配套资金到位不好,项目实施达不到要求的,收回已拨付资金并取消以后年度资金支持。
请各相关单位准备好评审材料(含电子版本)一式四份于2010年8月28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一份)、省环保厅(三份)。省财政厅、省环保厅再次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和投资评审,对通过评审的入围项目按照重点突出、兼顾其它的原则确定各地的正式名单和项目,并在省财政厅和省环保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联 系 人:省财政厅经建处 任 薇
联系电话:0731-85165150
邮 箱:财政部门通过天明软件或财政内网邮件系统直报
联 系 人:省环保厅自然生态保护处 刘淳劼
联系电话:0731-85698050
邮 箱:ZRC5567400@163.com
附件:湖南省2010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汇总表.xls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