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 索引号:430S00/2017-00263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3-04-14 09:2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辐射环境监督站
工作时间:
夏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冬令时: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1.贯彻实施国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负责起草湖南省地方辐射安全监管相关技术性文件。
2.负责制定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计划、工作绩效考核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包括辐射环境质量监测、重点辐射安全监管单位的监督性监测,参与核与辐射污染防治、应急响应、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国家核安全预警网湖南站(点)的运行与管理。
3.负责全省废旧放射源(放射性废物)收贮以及湖南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的运行与管理工作。
4.承担省管核技术利用单位和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及伴有电磁辐射的污染源等核与辐射安全执法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组织指导查处核与辐射环境违法问题;承担安全防护培训与考核事务性工作。
5.承担全省核技术利用单位、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企业,以及伴有电磁辐射的污染源等涉核与辐射方面的安全监督检查事务性工作;承担监督指导全省辐射执法工作。
6.承担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监管事务性工作。
7.完成厅党组和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