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环境监察信息(第6期)
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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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签定“十一五”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
日前,徐宪平副省长代表湖南省人民政府与环保总局正式签定了《湖南省“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加上今年7月签定的《湖南省“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承诺:“十一五”期间,湖南省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分别削减9%和10.1%。
责任书明确规定,湖南省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83.6万吨以内,其中火电行业二氧化硫不超过19.6万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必须控制在80.5万吨以内。据了解,2005年湖南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91.9万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为89.5万吨。
责任书要求省人民政府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目标完成,列入国务院发改委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和核准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小火电机组,必须按期关停,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或采取其它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所有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确保正常运转,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钢铁、有色化工和水泥的行业的污染治理力度,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
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方面,要严格控制洞庭湖进水口与出水口的水质标准,结合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强制淘汰制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控制农村农业污染面源污染。同时,应做好水质和排污量监测工作,建立健全省辖流域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网络,对不能稳定达标的污染严重企业,湖南省环保局要公布名单,并依法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目前,湖南省环保局受省政府委托,正在根据责任书的目标要求,按地区和重点企业对削减指标进行分解,在今年9月召开的湖南省第六次环保大会上,将分别由省人民政府和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环保局和重点企业签定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周知新)
蒋益民局长一行先后赴郴州、株洲指导检查工作
受第4号、第5号强热带风暴影响,郴州发生了两次特大洪灾,灾情牵动了省环保局领导的心,8月6日至7日,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一行到郴州视察灾情及指导灾后环境治理工作。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何文君和市环保局局长曹元生、副局长刘铁平等有关人员的陪同下,蒋益民局长一行先后查看了苏仙区柿竹园多金属矿区的尾砂库被毁情况、重灾区资兴市坪石乡的灾后环境治理工作情况和临武县香花岭矿区甘溪河的环境治理工作,并在调研途中听取了全市灾后环境治理工作的汇报。蒋益民局长对全市灾后环境治理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蒋局长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境治理和整顿工作方案,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打击非法生产和违法排污行为,保障群众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调研期间,蒋益民局长与郴州市委书记葛洪元就郴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和灾后重建工作交换了意见,表示省环保局将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支持与帮助郴州灾后重建,尽快恢复企业的环保设施。葛洪元书记非常感谢蒋局长一行来郴州指导灾后环境治理工作。
8月23日,受国家环保总局环监局委托,省环保局局长蒋益民、副巡视员、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谢立到株化集团检查验收有关环保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今年2月,株化集团被国家总局列为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挂牌督办企业后,公司吸取教训,认真反思,扎实整改。今年1~8月累计投入环保资金8100多万元,不仅完成了国家总局提出的七大环境安全隐患整改项目,对自查的环境安全隐患也实现了整改,厂容厂貌得到较大改观。经过现场检查,省局认为,“株化”各项整改措施基本到位,准许摘掉国家环保总局挂牌督办“帽子”。蒋益民局长在肯定该企业环保工作同时,要求株化决不能有丝毫放松,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以新带老,不欠新帐、多还旧帐,解决污染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省环保局领导一行还对“株冶”新建的专用渣场和清水塘地区水塘镉污染治理工程进行了检查。在水塘镉污染治理工程现场,蒋局长强调要把握好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万无一失,为保障湘江饮用水源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综合)
污染源自动监控启动独立运营
8月22日,全省9大电厂和6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等15家重点企业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移交正式签约,实现了过去一直从属于排污单位的自动监控系统向独立的社会化第三方公司进行转移,标志着我省环境信息向公正和透明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自引入以来,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大多数隶属于排污单位,不利于信息的公开、公正和透明,更不利于环保部门对污染变化的及时掌握和对环境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为此,根据今年4月1日发布实施的《湖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由独立的第三方公司运营,其运营费用由省财政支付。为确保社会化第三方运营的顺利开展,湖南省环保局对运营公司进行了严格把关,通过对公司资质、安装业绩、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考核,选择具有多年运营经验和良好信誉的公司进行运营试点,同时将试点工作选择在已经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重点排污单位,首批选择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营权转移的47家排污单位,包括9家火力发电公司、6家污水处理厂、18家重点污染企业和14家电解锰企业。 (赵成新)
三级人大常委会委员在冷水江市开展环保执法检查
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孙在田带领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娄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若鹏等娄底市领导及冷水江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易振,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芬奉的陪同下,深入冷水江市岩口镇槐花村、大唐华银金竹山发电厂实地检查环境保护工作。
在槐花村,孙在田认真查看了村民苏渝业因为地下采矿造成损毁的房屋,仔细询问了村民的饮水问题。在大唐华银金竹山发电厂,孙在田到建设工地实地检查后,对企业进一步抓好环境保护提出了要求。
在随后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钟芝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易振等领导会谈时,孙在田、周若鹏对我市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表示满意,要求政府进一步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企业进一步承担起治理污染的责任,共同把环境保护好。(冷水江大队)
邵阳市开展环保执法检查活动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06年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安排方案》要求,从7月26日至8月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银醇祥、李小红、郎湘西三位副主任的带领下,市人大及市环保局的相关工作人员分成三个执法检查小组,对市环保局、卫生局、公用事业局、城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等6个市直部门和邵东县、邵阳县、绥宁县、洞口县、武冈市、大祥区等6县、市、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大家一致认为,近年来,各地及各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环保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治污能力不断提高,环境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群众环境意识也得到增强,局部地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为全面建设生态邵阳、和谐邵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对于环境保护工作尚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和下阶段的环保工作,大家认为,需要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媒体上开辟环保专栏,定期刊登环境质量,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执法和监管力度,建立环保责任制,要把环保指标分解量化,落实到相关单位直至个人,建立环境污染责任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环保工作经费要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所需监测仪器要补齐,财政环保投入要逐年增长;加大对重点环保项目和重点污染源的督办与整治力度。 (曾利林)
国家环保总局确定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考核原则
8月14日,国家环保总局举行的“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视频会议”,周生贤局长在会上分析造成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原因有三:一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环境监管不到位。二是能源消耗增长过快,脱硫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三是建设项目的陆续投产,加大了环境治理的压力。四是出口继续增长,加大了国内资源环境的压力。
国家环保总局针对上半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的状况,确定了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责任书考核原则,并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确保实现削减目标。国家环保总局将分解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尽快将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地)、县,落实到排污单位,做到目标到位、任务到位、责任到位。
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考核原则是:以排污总量控制、治污项目进度、环境质量改善为重点,实行逐级考核,考核工作要坚持“三结合”,将地方自查和国家检查、抽查相结合,管理部门考核与专家核准相结合,将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验收考核相结合,并将结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结果要坚持“三挂钩”,与建设项目审批挂钩,对没有完成责任书要求的地方,暂停该地区增加相关污染物排放项目的审批;与限期治理挂钩,对没有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要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对电厂还要全额追缴脱硫优惠资金;与个人奖罚挂钩,对瞒报、谎报治污情况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因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要按照《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 (总队)
治理南湖刻不容缓 保护南湖责任重大
8月15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志刚的带领下,检查组一行对南湖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就污染防治问题在南湖风景区召开了现场办公会,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陈主任在听取各部门单位汇报后,强调:南湖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品位的提升、旅游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因此,治理南湖刻不容缓,保护南湖责任重大。一是继续加大保护南湖的宣传力度,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使保护南湖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二是下大决心切断污染源,政府要想办法,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入湖污水截流工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入湖。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新建治污设施,对不能进入管网的污水,要加快进行分散治理。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市政府要成立协调班子,高度统一思想,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环保部门要随时监控排污情况,加大执法力度;房产部门要积极研究房产开发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保证措施;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快排污管网的规划与建设。
最后,副市长刘力群代表市政府作出承诺,通过两年的努力,将南湖水质由目前的Ⅴ类恢复到Ⅲ类,并提出三条硬性措施:一是堵污染,对湖南理工学院、南湖路闸门等日排污水上万吨的排污口坚决实施截污;二是严监管,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要加强监督,排污口实行在线监控,凡超标排放的从严处罚,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单位个人,一律追究责任;三是强机制,成立南湖污染治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会上,陈主任在听取各部门单位汇报后,强调:南湖水环境质量直接关系到城市品位的提升、旅游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因此,治理南湖刻不容缓,保护南湖责任重大。一是继续加大保护南湖的宣传力度,政府、部门、新闻媒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意识,使保护南湖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二是下大决心切断污染源,政府要想办法,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入湖污水截流工程,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入湖。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新建治污设施,对不能进入管网的污水,要加快进行分散治理。四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市政府要成立协调班子,高度统一思想,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环保部门要随时监控排污情况,加大执法力度;房产部门要积极研究房产开发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保证措施;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快排污管网的规划与建设。
最后,副市长刘力群代表市政府作出承诺,通过两年的努力,将南湖水质由目前的Ⅴ类恢复到Ⅲ类,并提出三条硬性措施:一是堵污染,对湖南理工学院、南湖路闸门等日排污水上万吨的排污口坚决实施截污;二是严监管,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要加强监督,排污口实行在线监控,凡超标排放的从严处罚,无论是党政机关还是单位个人,一律追究责任;三是强机制,成立南湖污染治理整顿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卢国良)
株洲“蓝天行动”再推新举措
在限定时间内,拥有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的用户改烧天然气,在缴纳入网费时,不但可享受到新奥燃气公司的优惠,还可拿到财政的补贴。8月7日,市环保局公布的城区推广使用天然气工作细则,给所有拥有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的单位吃了粒“定心丸”。
按照市政府部署,我市城区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商业、服务业及城市居民的燃煤锅炉、茶炉、大小灶及其它燃煤设施,以及拥有6吨以下生产燃煤锅炉及工业窑炉的工业企业将一律改燃天然气。政府鼓励符合煤改气条件的用户提前改用天然气。从今年6月15日起完成煤改气的用户,其天然气主管网建设费(入网费),株洲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按每蒸吨4万元标准减免,未按限期治理时间完成煤改气的用户,不享受入网费减免。财政还按每蒸吨4万元标准给予改造用户补贴。
市环保局已成立专门办公室,接受符合条件用户的书面申请。未按规定期限完成煤改气的用户,市财政不予补贴,其燃煤设施将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并建议有关部门吊销或收回相关证照。 (株洲市环保局)
攸县积极预防 认真调处污染纠纷
针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环境污染纠纷,攸县从2002年初开始,紧紧围绕维稳大局,注重在源头预防控制,落实相关责任,部门联动协调,主动介入调解,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五个方面积极探索,创新了一套切合实际的预防、调处污染纠纷工作方法:
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审批,防患未然。对凡是有违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污染严重、公众不予认可的建设项目不予审批,四年多来共否决67个,从而从源头控制了引发污染纠纷的祸根。二是在与各乡镇和重点排污单位签订的年度环保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增设了防止污染纠纷条款,促使乡镇和企业负责人增强了防止污染纠纷的责任心。三是每遇牵涉面广、情况复杂的污染纠纷,县信访主管部门就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和专业技术人员赴现场“会诊”并调处,研究相应的预防控制对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抓落实,共同防范同类型污染纠纷重复发生。四是除应当事人之求妥善调解污染纠纷外,还主动介入调解,防止了当事人双方“私了”留下“后遗症”,并从中发现问题,采取行政措施减少污染纠纷发生量。五是县政府对易引发污染纠纷的化工、建材、矿山开采加工、大型畜禽养殖等行业实施限期治理,对矿区生态环境实施综合治理,责成监察、环保等部门“挂牌”督办,监督企业主改进、完善、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依法关闭限期治理不符合要求的重污染企业,从根上清除污染隐患。
攸县由于预防、调处污染纠纷方法得当,近三年成功地化解了276起污染纠纷矛盾,在民营企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全县环境状况大局稳定,无因污染纠纷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刘展才)
武陵源保护饮用水源动真格
日前,区委、区政府作出决定:拆除景区沙刀沟旅游厕所,取缔索溪水库网箱养鱼活动,对天子快餐公司进行限期治理。这是武陵源区为保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而采取一项得力措施。
为了切实维护城区居民和广大中外游人的饮水安全,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区环保分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集中开展了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对区域内严重影响饮用水质安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了集中整治。区委、区政府对本次整治行动给予了高度重视,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整治方案及市人大在我区开展环保执法检查后所反馈的意见,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作出如下决定:
(一)拆除沙刀沟旅游厕所,改建环保型厕所;
(二)天子快餐公司须对其生活污水进行限期治理,治理后的生活污水必须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否则依法予以关停;
(三)取缔湖南澧水公司索溪分公司(索溪水库管理单位)的网箱养殖活动。各责任单位对政府的决定作了认真地贯彻和执行。目前,沙刀沟旅游厕所、索溪水库的网箱养鱼已被拆除或取缔;天子快餐公司的污染治理问题,该公司已按环保要求拿出了治理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甄应福)
郴州苏仙区关闭14家非法排污企业
由于污染问题已经开始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新诱因,所引起的社会矛盾不断加快,村民上访急剧上升,生态保护刻不容缓。因此,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在巩固前段集中整治非法企业排污企业基础上,这一次,又重拳出击,并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2006年6月19日区政府下发了《关于对宏旺综合选厂等14家企业实行关闭听证告知的通知》(苏政函〔2006〕39号)。这14家企业普遍存在未经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擅自建设生产,选址不当,未实施限期治理任务,以及环保设施不符合要求等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和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规定,区人民政府拟对其实行关闭。这一举措,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并将使全区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遏制、东西河郴江河水质恶化趋势基本控制。 (综合)
石门关闭8家矽砂矿
8月17日,石门县政府法制办、环保、公安、国土、电力等部门以及二都乡政府整体联动,对二都乡三花溪区域内的8家违法排污矽砂矿进行彻底关闭,以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维护群众健康。
石门县境内矽砂矿储量丰富,很多人都想在此“淘一桶金”,二都乡三花溪因地理位置优越成为“淘金者”的首选地,也成为环境污染的重灾区。龙国华等8人先后在三花溪一带投资开办了8个矽砂矿,主要从事洗砂然后烘干,有大量的废水和烟尘排放,均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无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的废水含矽砂浓度大,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影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群众为此多次向各级各部门投诉。据悉,这8家矿也未办理国土审批手续。为了坚决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在这些企业治理无望的情况下,县政府决定对其实施彻底关闭。 (刘楚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