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矿山环境治理步入正轨
安化是依托县域矿产资源逐步发展的山区大县,长期以来,矿产资源利用和开采持续猛涨,但矿山环境治理的认识只停留在资源开发—经济效益—环境污染—疏忽治理的线性思维模式上,没有从经济运行机制、合理利用资源的角度认识环境污染的产生根源,因而资源过量开发,环境承载能力不断下降。近年来,我局在矿山环境治理方面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开展工作:
一、按照环保要求,着力矿产资源有序发展
1、落实环保要求,有序利用资源。根据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注重环保执法的可行性,把矿山资源利用作为编制安化“十一五”环保规划的重中之重,逐步规范矿山资源开采制度,切实提高环境保护的质量和实施效果,要从目前的“末端治理”,逐步形成“生产过程控制”,从而达到“源头控管”,使环境保护观念贯穿于矿山开采、企业发展等各领域、各环节,发挥环保宏观调控作用,规范资源利用的有序开发。
2、严格环评审批,实现源头控制。坚决贯彻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审批权的制度。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对选址、布局不合理,对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矿山资源开发项目,一律不予审批。继续加大强制淘汰消耗高、污染重的落后技术和生产工艺的力度;鼓励发展高附加值的新技术产业,对现存具有一定规模的资源高消耗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完善企业内部资源循环产业链;加强对矿山开采、冶炼、化工、能源等行业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污控制,实现矿产资源的良性发展。
3、加强环保宣传,倡导资源节约。结合创建生态示范村、镇和绿色社区等活动,加强对广大群众的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动员社会公众自觉参与。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贯彻实施《条例》,印发环保法律法规宣传资料3000余份,促使公众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充分利用和有序开发矿产资源。
4、严格监管力度,控制超标排污。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不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违反“三同时”制度、不正常运转治污设施、不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违规采选矿造成生态破坏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加强对矿山开采的监督检查,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的矿山开采企业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治。对超标排污、违法排污的生产行为给予加倍征费的处罚,着力推进清洁生产、环境友好、资源利用、循环发展的生产方式。
二、履行环保职责,加强矿产资源环境监管
近年来,我们在矿山企业环境治理方面,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重点加强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防治,切实解决突出的环境问题;二是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努力抑制生态环境恶化,控制不合理的矿山资源开采,服务和指导矿山开采企业开展生态工程建设;三是严格环评审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从源头上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大力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个有利于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的产业体系;四是严格环保执法,整治非法违法矿山开采企业,减少高消耗,控制高污染,提高环境承载能力。
1、严格项目审批,落实环评第一审批权制度。
近年来,我局依法依规,严把项目审批关,督查违规建设项目,严格限制新上“高耗能、高污染、低产出”项目。一是抓了矿山资源建设项目的审批、受理、协办工作。对于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我局积极申报,实行现场办公,缩短审批时间使之尽快上马,特别是对省、市审批的企业项目和矿山资源开采项目,局一把手和主管领导亲自陪同项目申办人往返于省市环保局之间,多方面疏通各个环节,从快办理环评审批手续;二是抓了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监管工作。着重对东坪钒厂搬迁、华林钒业清塘分厂、渣滓溪锑矿、湘安钨矿、清塘煤区等矿山企业进行了“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现场检查,不定期抽查监测,确保环保设施到位。
2、加强环境执法,严厉整治非法违法排污企业。
近年来,我局按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和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多项环保行动,对具体的环境问题,反复到现场采样、查看、监管,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环境焦点、难点、热点问题。2001年廖家坪库区黄金开采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工商、公安、电力等部门联合执法,关停小金矿采冶及廖家坪水库周边环境污染厂点、矿点,其中封停采金矿洞29处,捣毁选金氰化池18组35个,焙烧窑19座,拆除工棚128个,关闭非法小煤窑53处,锑钨采矿洞2处,锑品冶炼厂2家,小型炼铁厂1家,对8处采锑钨洞口,38家持证煤矿以及人合柠檬酸厂实行了限期整顿; 2003年开展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的环保专项行动,停产了结晶硅厂和硅铁厂等两家严重大气污染的生产企业,对东坪钒冶炼厂实施了限期整体搬迁措施,对渣滓锑矿和奎溪外贸锑品厂加工生产碱泡渣、清塘桑树化工厂等企业违规排放废水,对青山硫铁矿等企业实行了限期整改,对清塘铺镇关家村投诉梅城镇清水村谭山坑煤矿污染关家井水库情况,联同煤冶局、清塘铺镇政府、梅城镇政府进行了综合调查处理,责令该矿在今年枯水季节清除坝内淤泥,限期建设煤矿渣处理池,依法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手续,并要求其申请做一次全面的水质监测,确保水库下游人畜饮水安全;今年6月份、10月份,分别联合国土、公安、安监、煤冶等部门,在清塘、大福、进行矿山资源非法开采整治行动,其中对清塘非法开采钨、锑、煤等13家企业进行了强制关停,剪除供电线路430余米,对大福桂岩山矿区的25家非法矿点,实行现场爆破封堵,并对2家拒不执行关停整治的企业主,由公安部门进行了强制扭送,交由司法部门处理;对环境污染纠纷相对突出的中烟村钒矿开采问题,我局多次协同市局、县政府筹其它部门协调解决处理,责成中烟村钒矿开采企业主,停止开采,并就因开采矿石所造成的污染纠纷问题向市局政府进行了系统汇报。对这些企业和矿山开采实行关停、整改后,污染源治理成效明显,工业“三废”的污染明显降低。近年来,我局到企业、矿山等排污单位检查达580人次,较好解决了多起民企纠纷。
三、整治矿产资源,环保工作初出成果
矿山开采行业既是资源消耗大户,也是产生工业废弃物的主要因素,这些废弃物资源能否充分利用直接关系到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及环境质量的改善,也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发展。近几年,几个大型矿山企业都把综合利用工业废弃物作为一件大事来抓,通过不懈努力,取得了初步成效。
湘安钨业有限责任公司2005年全面完成了“十五”期间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环保工作更是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过去的几年,公司投入500多万元资金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尾砂坝工程治理,淘汰了能耗高、效益低、污染大的落后设备,同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对矿区主要污染源进行治理,通过加强防止水、汽和槽液的跑、冒、滴、漏的管理和对“三废”的循环再利用,实现年产值上百万元。公司从1999年的日处理矿石能力不足150吨,年产白钨精矿不足400吨,到目前日处理能力提高到500吨,年产白钨精矿1800吨,上缴税费1500万元以上,公司获得长远利益,实现了矿山开采的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做到了清洁生产,并逐步走上了新的发展轨道。
渣滓溪锑矿是一家拥有上千名干职工的县属国有中型企业,是国家重点锑品生产基地之一。近几年来,渣矿一直坚持把环境治理工作做为企业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先后投入约1500万元对矿山环境进行了治理,启动了尾砂再选、井下通风系统改造、冶炼厂布袋收尘系统、废气烟道改造等多项环境治理工程。尾砂的治理与循环再利用,年创效益30万元以上;冶炼厂冷却系统、布袋收尘系统回收空气中的锑氧,年创效益50万元以上;投入环境治理,加强生态建设和改变周边污染纠纷,年创效益28万元以上,实现年产值达百万元。真正实现了生产与环保的和谐发展,达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目的。
华林钒业有限公司是一家招商引资企业,该公司投资3000多万元,对原东坪钒厂进行了整体搬迁改造,改造后年生产规模扩大到500吨,对废气、废水、废渣进行综合治理,各级废水分开处理,循环综合利用,达到了废水零排放。投资200多万元,修建了一个能容纳200万吨废渣的尾渣坝,并采取了低含量的堆浸水技术回收废渣中的有价金属,渣坝后面修建了三个能容纳200m3的废水池,将坝渗漏水定期抽回,供生产用水,仅此减少工业用水费用上万元。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既控制了排污总量,减少了排污,也较好地解决了阻碍公司发展的污染纠纷,企业得到了持续发展。
廖家坪水库库区环境污染问题,曾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通过几年来的治理整顿和生态恢复,库区的环境已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库区退耕还林达7000多亩,荒山造林2000亩,栽植杉苗90万株,松树40万株,其它林木20万株,楠竹6万株,植草100多亩,基本做到库区荒山、坡度25度以上的耕地全部绿化,同时对库区内所有的林地全部划为生态公益林,库区的植被覆盖率由2004年前的37%上升现在的63%,水土流失现象已得到明显的遏制。其中还移动土石方20万立方米,修复河堤5处2000多米,新改河道600多米,新砌挡土墙3处200多米,改良稻田500多亩,改良耕地200亩,新修避污渠1、2万米。特别是太平黄金开采污染治理工程,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进行全面的综合治理,初步形成一个面积达280亩的绿色生态恢复系统。
安化自然矿产资源虽然丰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要逐步成为安化经济发展中的良性资产,并占据产业结构的重要地位,对促进安化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生态环境十分脆弱:一是自然特征和地理原因使得环境承载力有限,环境自净能力较差;二是“重生产、轻生态,重开发、轻保护”等片面追求经济增长的做法,导致一些部门产生错位、缺位的现象,致使监管不力,执法不严,环境污染逐步由隐性转化为显性,环境承载力下降,局部地区的环境质量呈进一步恶化趋势。为此,我们将加强项目环评把关,加强环境监管,规范矿山资源有序开采,真正按照“减量化、再使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严格控制新污染和生态破坏,做到增产不增污,开采不滥采,以节水、节地、节能、节材、节约其他资源和保护环境为主要内容的资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