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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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市轨道交通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开福区 |
建设单位 |
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号线北延一期工程北起彩霞路站,南端止于开福区政府站(不含),线路主要沿芙蓉北路敷设。线路全长9.839公里,其中高架线(含过渡段)长4公里,地下线长5.839公里。设5座车站,其中高架站2座,地下站3座。彩霞路站东北侧设沙河停车场一座。工程利用既有汽车北站主变(即盛世主变电所);利用既有杜花路控制中心。车辆设计时速80公里,车辆采用B 型车,初、近、远期均为6 辆编组。工程估算总投资为61.11亿元,建设工期48个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环境振动防治措施。设计正线及配线采用60千克/米、车场线采用50千克/米钢轨无缝线路;对振动或二次结构噪声超标的既有敏感目标及规划为居住、教育、医疗等用地的路段根据其超标情况设置轨道减振器扣件、减振垫等措施;优先选择重量轻、低噪声、低振动的新型车辆;加强轮轨的维护、保养,定期旋轮和打磨钢轨。配合有关部门合理规划土地使用,对已规划为居住、教育、医疗用地的路段,采取一般减振和中等减振措施后,敏感建筑物水平控制距离应分别大于地下线外轨中心线52米、26米;采取一般减振措施后混合区、商业中心区敏感点建筑物与地下线路外轨中心线水平间距不小于3米。高架线路中心线两侧10米以内区域不宜规划住宅、学校、医院等振动敏感建筑。 (二)噪声防治措施。按环评报告要求,对营运期声环境预测超标的德峰小区、新城和樾小区、恒大御景天下小区、金盆丘小区、金霞小区、福港苑小区等敏感点路段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确保敏感目标满足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或维持现状。全线高架及规划用地有居住、教育、医疗功能的路段预留半封闭或全封闭声屏障实施条件。停车场选择低噪声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厂房内布置、隔振基础、消声器等措施。各风亭、冷却塔应远离敏感建筑物(群),出风口背向环境敏感点,周南中学站4号风亭、冷却塔、周南中学站1号风亭、冯蔡路站3#风亭采用超低噪声冷却塔并设置3米长片式消声器。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群)应满足风亭防护距离15米的控制要求。全线高架段在采取半封闭或全封闭声屏障措施条件下, 4a类区、2类区噪声达标控制距离分别为2米、10米,无屏障措施条件下,达标控制距离为150米,上述达标距离内不得新建学校、医院、疗养院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物(群)。运营期加强沿线敏感点的噪声跟踪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完善降噪措施。 (三)电磁防护措施。本项目依托现有汽车北站变电站,不涉及电磁辐射评价。 (四)水污染防治措施。沿线各车站及停车场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接管标准后,排入既有或规划的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停车场生产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立健全盾构土消纳管理制度,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盾构渣交由专用盾构渣土消纳场处理。盾构渣土消纳场的建设应另行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禁止将含有泡沫剂和高分子聚合物的渣土倾倒至非专用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置;停车场更换的废蓄电池、废油、含油污泥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施工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工程占地,施工后及时进行绿化恢复。车站进出口与风亭等地面建筑物应与周边环境和景观保持协调。 (七)施工期环保措施。1、按文物主管部门意见,落实植基塔、鹅秀文物埋藏区文物保护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对施工中发现的文物开展振动预测,对不可移动文物造成振动影响超标的,根据超标情况采取局部优化线位、增加埋深、减振防护等措施。2、施工场地设置生产废水、泥浆污水等处理设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到接管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严禁施工泥浆水未经处理超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3、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高噪声源强应布置在偏僻处或施工场地的中央,尽量远离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点,对受地面施工噪声影响较严重的敏感点采取设置临时隔声围墙或吸声屏障措施。限制夜间进行高噪声、振动施工作业,因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4、施工中严格执行长沙市扬尘污染防治要求,控制扬尘污染。对各施工工地、各种粉状物料贮存场等,采取设置围挡墙、防尘网和喷洒抑尘剂等有效的防尘、抑尘措施,防止颗粒物逸散;设置车辆清洗装置,实行粉状物料及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保持行驶车辆的清洁。5、加强施工期地下水位和地表建筑物的观测、预报工作,实时监控,对可能发生涌水的地带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以防涌水和地表塌陷等突发性事件发生。 6、在石油管线附近施工时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保护管道。 (八)制定本工程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各项环保措施,防范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络及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咨询会、座谈会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