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期对《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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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搬迁提质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拟投资7.65亿元将位于益阳市资阳区五一东路教育村现有厂区搬迁至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新建一条以外购混合氯化稀土为原料生产稀土氧化物产品、稀土金属产品、稀土新材料产品的生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占地195152m2(293亩),总建筑面积为1851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辅车间、萃取车间、沉淀车间、灼烧车间、金属车间、新材料车间、原辅料仓库、产品仓库、办公大楼、污水处理站、放射性废渣暂存库等。项目建成后可实现3500吨/年(以REO计)混合氯化稀土分离能力、2000吨/年(以REO计)碳酸稀土深加工能力、600吨/年稀土金属深加工能力。产品方案包括氧化镧、氧化铈、氧化镨、氧化钕、氧化钐、氧化铕、氧化钆、氧化铽、氧化镝、金属铈、金属镨钕、碱式碳酸铈、碱式碳酸镧、小粒度氧化铈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搬迁提质改造项目投产时,现有厂区生产线同步关停,并做好遗留环境问题处置工作,确保搬迁过程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项目使用原材料的放射性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放射性豁免准则要求。 (三)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 混合氯化稀土分离产生的萃余废水经车间除油、中和预处理后进入1#三效蒸发系统回收氯化钠结晶盐,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生产系统,其余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后排入新材料产业园废水处理厂。沉淀车间产生的碳沉母液和碳沉废气净化废水、新材料车间产生的工艺废水经汽提脱氨塔处理后排入新材料产业园废水处理厂,脱除的氨氮回收后作为副产品(氨水)外售。 沉淀车间产生的草沉母液经2#三效蒸发系统处理后,回收的盐酸全部回用于萃取工序,草酸全部回用于沉淀工序。洗涤工序产生的碳沉洗涤水回用生产系统,萃取分离工序产生的皂化废水部分回用配碱,其余和洗涤工序产生的草沉洗涤水、酸性废气净化废水、车间设备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等经收集进入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新材料产业园废水处理厂。以上项目厂区外排工艺废水须达到《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2间接排放标准,其中总氮、氨氮须满足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接纳水质限值(60mg/L、40mg/L)的要求,氯化物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500mg/L)要求。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统一收集后进入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 (四)废气污染防治。原辅车间产生的配酸废气经碱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萃取车间产生萃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碱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沉淀车间产生的草沉废气经碱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外排;沉淀车间产生的碳沉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外排;灼烧车间产生的灼烧废气经收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金属车间产生的熔盐电解废气经旋风+清水喷淋+石灰水喷淋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外排;新材料车间产生的酸溶废气经碱式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新材料车间产生的碳沉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外排;新材料车间产生的气流磨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 高排气筒外排。以上项目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氯化氢、氟化物等执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VOCs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其它行业浓度限值;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中二级标准;氨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源。盐酸储罐呼吸阀排放的酸性废气通过集气管接入碱液吸收槽处理,汽提脱氨塔吸收装置须加盖密闭。 (五)固体废物处置。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 2013 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 2013 年修改单要求,规范固废暂存。项目产生的废乳化物、废活性炭、废机油、草木灰渣等危险固体废弃物应送危废暂存间分类贮存,定期外委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混合氯化稀土原料包装袋、废石墨、废钨、废匣钵由供应厂家回收。含氟化钙和碳酸钙废渣、老化熔盐、三效蒸发结晶盐为一般工业固废,经分类收集贮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 萃取废水预处理沉淀渣、三相萃取渣、混合氯化稀土溶解过滤渣、厂内废水处理站污泥须分区储存在放射性废渣暂存库内,处理前必须检测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大于《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放射性豁免准则要求时,须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小于豁免准则要求时,萃取废水预处理沉淀渣、三相萃取渣、混合氯化稀土溶解过滤渣按危险固体废弃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内废水处理站污泥可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放射性废渣暂存库须按《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等设计规范进行建设、管理。 (六)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风机、各种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东、北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西、南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a类标准。 (七)环境风险管理。落实责任人,完善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和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建立放射性固废暂存台帐。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东、西厂界外90米范围内,北厂界外30米范围内,南厂界外20米范围内。根据环评文件,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当地政府须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禁止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八)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COD: 13.0068t/a、氨氮:4.83824t/a、二氧化硫0.208t/a、氮氧化物0.973t/a。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九)现有工程关停后须妥善处置厂区遗留的废渣、生产原料、生产设备、建筑垃圾、污染地块等。危险固废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未达到清洁解控水平的废物须按国家及省放射性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处置。现有厂区场地须达到《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 53-2000)要求后方可解除控制,开放利用。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 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建设单位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5月2日在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环评报告征求意见: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23日在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网站对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全本进行公示;建设单位于2019年1月25日、1月26日,在公众易于获取且普及性较高的《益阳日报》连续10 个工作日内进行了2 次报纸公示,报纸公示频次和要求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 号)要求;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9年1月23日在周边村委会、新材料产业园管委会张贴公告,进行现场公示。项目在2次网络公示和2次报纸公示、2次现场公示期间,周边居民无反对意见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