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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2-11 10:1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 

建设地点 

郴州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 

建设单位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拟投资55985.44万元在郴州桂阳工业园有色金属冶炼加工项目区三类工业用地建设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项目占地149.36亩。主要建设内容:以回收省内废旧铅酸蓄电池为原材料,新建一条拆解回收生产线,包括自动破碎分选车间、铅膏熔炼车间、粗铅熔炼车间、合金熔炼车间等,配套建设废铅酸蓄电池仓储库、化学品仓库、塑料仓库、炉渣存置库、危废暂存库、成品库以及其它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实施后具备年拆解废铅酸蓄电池16万吨能力,年产精铅锭71176.08吨、铅锑合金39658.23吨、无水硫酸钠18791.12吨、废塑料19272.33吨、冰铜1514.32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规范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和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符合有关规范要求的厂区废水处理站。硫酸钠离心母液、烟气处理系统废水、塑料冲洗废水、车间冲洗水、厂内洗衣及淋浴废水、厂区初期雨水等含铅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中表2标准限值与冷却循环水、余热锅炉排水等混合后回用生产,冲渣水循环使用,以上废水均不得外排。一般生活污水经厂内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专用管网排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至舂陵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和管理,减少无组织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设置密闭式废铅酸蓄电池贮存车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车间集气收集进入碱液洗涤塔处理达标后由20m高排气筒外排。设置密闭式破碎分选车间,产生的酸雾经自带抽风系统由布袋除尘+碱液洗涤塔处理达标后由25m高排气筒外排。铅膏熔炼废气、精铅熔炼废气、合金熔炼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共用一根60m高排气筒外排。项目外排废气须处理达到《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表4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安装烟气在线监控装置与环保部门联网,烟囱规范设置监测口。 

(三)固体废物处置。严格按照《废铅酸蓄电池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519-2009)的要求,加强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贮存管理。按照《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2013年修改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2013年修改单要求,规范设计、分类建设和使用固废暂存库。滤渣、净化渣、精炼渣、合金炉渣、除尘灰、污水处理站污泥、水处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返回侧吹炉熔炼;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弃劳保用品衣物以及隔板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水淬渣、脱硫石膏等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塑料、橡胶作为副产品外售 

(四)噪声污染防治。对破碎机、风机等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示、网站、报纸及发调查问卷的形式对拟建工程所在地民众进行了调查,共发放调查表57份,实际收回57份。其中个人调查表50份,团体调查表7份。调查范围为该项目所在地区园区村、板溪村、槐江村和横塘村等地居民等。被调查公众均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

 
 

 

 

湖南康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6万吨/年废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再生铅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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