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城步段)公路改建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城步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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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城步段)公路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城步苗族自治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城步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S258、S348 城步南山牧场至绥宁古龙岩(城步段)公路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城步县南山牧场鸡爪坪与 S258 顺接,途经胡家坪、长安营、兰头乡、岩寨、两河口、蜈蚣坳、终点位于城步县与绥宁县交界处的崩土冲口,与 S348 绥宁县段(X081)顺接,路线全长 45.126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7.5m,沥青水泥砼路面,设中小桥372.32m/7座,涵洞245 道,平面交叉39处,工程总投资36260.31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强化在南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国家公园范围内各路段施工环境管理,园区内的公路改建只改造路面和修缮两侧边沟,不拓宽路基,不裁弯取直,禁止爆破和大量开挖山体;公路外观应与园区内的自然景观融合;严禁在南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南山国家公园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生产生活区、堆放料场等工程。3、道路选线应避让临近路段的古树名木,对临近道路的古树名木实行就地保护,采取设置标牌、护栏(围栏)等保护措施,严禁施工对其产生破坏,严禁对其移栽与砍伐。4、道路穿越理瑤同知署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路段只改造路面和修缮边沟,不拓宽路基。该路段施工前,5、对临近六马村(K36+800–K37+300)、六甲村(K42+400–K42+700)的路段采取禁鸣、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5、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临近声敏感点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屏障;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 |
公众参与情况 |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本工程建设,无反对意见。公众认为项目建设能改善交通、增加就业、促进旅游、发展经济。希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尽量降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