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S231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黄山头至夹夹段)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9-28 16:57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31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黄山头至夹夹段)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231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黄山头至夹夹段)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安乡县境内

建设单位

安乡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天瑶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安乡县黄山头镇、大湖口镇(原焦圻镇、原安福乡)境内起于黄山头镇(湘鄂界),顺接湖北省S226(睦邻大道),虎啸岗曹家湾白湖岗、原焦圻镇、双合,止于安福乡夹夹。路线全长22.874km,其中建设里程21.064km,完全利用段1.81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8.5~12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大桥1146m/1座,涵洞103 道,交叉18处,工程总投资25735.76万元,工期3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优化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临时工程用地选址,工程3、工程主要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并配备洒水车、喷水设施;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禁止在明塘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土场、临时施工场地、拌合站等临时工程。施工期及营运期禁止将废水、废渣排入保护区范围内。4、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对噪声超标或接近超标路段采取设置禁鸣标识、限速、绿化带和噪声跟踪监测、预留环保费用等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配合地方政府控制沿线土地利用,道路两侧50米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物。5、对穿越明塘湖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路段道路两侧边沟进行硬化防渗,并在保护区外设置应急事故池,集中收集路面径流和事故水后,沿着路线纵向排到水源保护区范围外。马坡湖大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保护区路段及马坡湖大桥两侧应采用高等级防撞护栏,并加强危化品运输管理。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参与调查的团体和个人均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认为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有利。希望建设单位在施工期环保措施得以落实,降低环境不利影响。

 

S231安乡黄山头至出口洲(黄山头至夹夹段)公路工程

10143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