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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5-23 15:44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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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

建设地点

常德市武陵区境内

建设单位

常德市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路线起于鼎城区与武陵区地域分界点李白溪村,顺接规划的S322 鼎城大路陂至白洋湖公路,在八彭家下穿G55 二广高速后,沿规划的东洞庭大道布线,终于规划的东洞庭大道与规划的金狮堤路平交口。路线全长2.25km,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22m,设计速度80km/h,设中桥26m/1座,涵洞21 道,平面交叉3处,立体交叉1处,工程总投资7747.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2、优化弃渣场选址,尽量减少弃渣场个数,按环评报告书建议,取消Z3弃渣场的设置。3、对李白溪村居民点1(K0+200~K0+300)、李白溪村居民点2(K1+900~K2+250)实行营运期噪声跟踪监测,并预留环保经费,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4、工程不设置沥青混凝土拌合站,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施工场地应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禁止将施工废渣排入沿线江河、溪渠、农田内。

公众参与情况

拟建公路沿线团体、个体公众100%持支持态度,无人反对。公众普遍认为本项目建设征地、拆迁是在所难免的,只要按国家政策合理补偿是可以接受的,公路在建设过程中带来的水污染、扬尘影响、建筑垃圾、生态破坏及对水利设施的影响希望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治。

 

 

 

 

S322武陵区李白溪至石公庙公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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