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条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条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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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年产1050万条子午线轮胎扩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住友橡胶(湖南)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美景环保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扩建工程拟分两期建设,一期年产高等级乘用车子午线轮胎600.25万条,二期达产后年产1050万条;扩建工程生产工艺与现有工程一致,包括混炼、押出、贴胶、隔离胶、裁断、EBR、胎圈、生胎成型、硫化、仕上检查等单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车间、混炼车间、成品仓库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工程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对锅炉房软水制备废水、食堂含油废水、办公生活废水均利用现有相应水处理设施处理;车间冷却水利用现有循环冷却水池冷却后回用,不能回用部分外排;车间生活污水经新增的化粪池处理、地面清洗废水经新增的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与现有工程外排废水一并由厂区统一排污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厂总排口废水应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间接排放限值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星沙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②项目混炼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排气筒外排,押出单元废气、仕上检查单元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由20m排气筒外排,EBR装置尾气通过20m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符合《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③按报告书分析核算以生产厂房等效圆心为中心设置40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内不得保有和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 |
公众参与情况 |
在项目评价期间采用现场公示、网上公示、报纸公示和发放调查问卷表的形式征求厂区周边公众和团体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本次环评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61份,包括个人55份,团体6份。调查范围包括:厂区周边的幸福家园小区、黄花镇居民和黄花镇华湘村等地居民。团体调查对象有:湖南云箭科技有限公司、华新达(长沙)饮品有限公司、湖南泰兴达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长沙长龙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湖南旭昂磨具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安新汽车隔音毡有限公司。公示期间未收到电话、信函等反对意见;调查结果显示,公众对项目的建设持支持态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