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郭家嘴调水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祁东县郭家嘴调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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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东县郭家嘴调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祁东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祁东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概况 |
祁东县交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35709.69万元在祁东县境内建设祁东县郭家嘴调水工程项目。该项目主要是扩建杨家台水库并将其和上福冲水库作为供水水源,通过新建压力管道输送至曹口堰水库和规划的城北水厂(水厂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其主要功能为灌溉,同时兼顾县城居民生活用水。工程主要由水库库区工程(包括杨家台水库溢洪道改造、增设闸门、新建浮动式泵站、新修公路桥、大坝加固;上福冲水库主副坝加高培厚、溢洪道泄洪闸改建、封堵高涵改为新开隧洞输水)和输水管道工程(包括新建杨家台水库至曹口堰水库输水管线36.5 km,其中玻璃管道8条33.82 km,隧洞2座2.24 km,管道桥3座0.44 km)两部分组成。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和施工噪声扰民;对施工期的砂石料加工废水、设备冲洗等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尽量回用;安全妥善处理(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及固体废弃物,防止其污染环境。严禁将施工废水、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向库区和河道倾倒排放,确保库区水质安全。 2、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方案建设,落实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优化弃渣场布置;工程弃渣在指定的渣场进行堆放,并先护后弃;渣场须修建必要的挡土墙、撇洪沟,防止滑坡、塌方、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工程竣工后,恢复渣场植被或水泥固化。 3、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下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调度水源,依托两水库现有的低函洞下放生态基流,确保杨家台及上福冲水库最小下泄生态流量不小于最枯月平均径流量18.0万m3与8.3万m3(即杨家台水库下泄流量为0.069 m3/s、上福冲水库下泄流量为0.032 m3/s)。 4、合理选择蓄水期。在工程蓄水前,按《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规范》要求,对库区淹没区彻底清理,做好防治水环境污染工作。及时清理坝前漂浮物,定期将漂浮物和生活垃圾运至城市生活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 5、加强库区环境管理。禁止库区内网箱养鱼,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库区周边现有畜禽养殖企业关闭或搬迁;库区及引水、汇水范围内禁止建设工业污染源,保护好库区及引水、汇水范围内水环境。当地政府应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管理要求,加强库区、输水区、引水区的水质保护,实现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管理目标。 6、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水库及引水、汇水范围内受保护水域进行严格保护,加强水源地的环境监测,建立相应的环境监测制度。在取水口设置常规水质指标在线监测装置,建立联动警戒机制,确保水质安全。 7、建立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8、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环境监理工作,定期向环保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报告,环境监理报告作为项目试运行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依据。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单位于2014 年5 月10 日在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风石堰镇、白地市镇、步云桥镇、黄土铺镇、洪桥镇、官家嘴镇张贴了告示。于2014 年6 月23 日在祁东新闻网网站进行了网上公示。 于2014 年8 月4 日祁东时报上进行了报纸公示。在2014 年8 月下旬对受项目影响区域的单位以及个人进行问卷调查,共发放调查表115 份,其中团体调查表23 份、个人调查表92 份,回收率100%。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的团体、个人均100%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