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湘阴-屈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汨罗-湘阴-屈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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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湘阴-屈原天然气支线管道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市汨罗市、湘阴县和屈原管理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天然气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
项目概况 |
拟建工程以“忠武线潜湘支线”为主要气源,以“西三线”作为补充气源,管道工程起于汨罗首站(与汨罗-平江天然气支线汨罗首站合建,与忠武线潜江-湘潭支线对接),途经湘阴分输站,止于屈原末站,路由途经岳阳市汨罗市、湘阴县和屈原管理区,线路全长约48km,压力4.0 Mpa,设计输气规模为1.9×108 Nm3/a;工程设置汩罗首站1座、湘阴分输站1座、屈原末站1座,另设白水阀室1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按环评要求优化工程选址选线及工艺平面布置,切实减少和避免对农耕地的侵占;站场平面布置应确保放空区与设备工艺区间距大于40m,对阀室、站场周边设置30m防护距离,放空天然气通过不低于15米高的放空立管排空,避免放空造成事故和污染。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和环境监理,选择适宜的施工方式,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环境影响;③落实水保方案,强化沿线生态保护,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并进行生态恢复;④站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报告书要求对各站场污水采取相应适用的污水处理装备技术,确保各站场废水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⑤加强站场、阀室的噪声控制和管理,确保各站场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⑥按环评和安环要求做好工程建设运行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保障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期间于2014年12月9日在湖南大学环境影响评价中心网站上发布了公告信息,并在现场踏勘中涉及的村庄张贴了信息公告。2015年1月4日在湖南大学评价中心网站上进行了简本公示。2014年12月31日在《三湘都市报》进行了信息公示,2015年1月5日再次在岳阳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此外,对受项目影响的周边团体和个体发放了问卷调查表,期间共发放调查表43份(个人35份,团体8份),100%回收,调查结果中个体1份反对,8份有条件支持,环评对这9份进行回访,回访结果为基本支持;团体100%的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环评期间与沿线涉及的25个相关部门进行了征询意见,其中23个单位原则同意,汨罗市国土资源局要求站场选址必须符合汨罗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征求新市镇国土资源所意见,项目用地批准前,不允许动工建设;汨罗市文物局要求后期施工需经文物部门勘探后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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