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硫双威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硫双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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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吨硫双威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示范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州市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比德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约1200万元,在位于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示范区(原儒溪工业区)的现有厂区10、14号厂房内新建一条硫双威原药生产线,设计产能500吨/年。拟建项目主要原料包括灭多威、吡啶、硫磺、氯气、氢氧化钠、二甲苯、甲醇等,主要工艺流程包括二氯化硫合成、硫双威合成、吡啶回收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对氯化合成尾气应多级串联吸收处理后由不低于25米排气筒排放,对干燥尾气和精馏废气经有效吸收净化处理后由不低于15米排气筒排放,外排工艺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按环评核算以生产车间为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二)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项目生产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送厂区已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园区管网纳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深度处理后达标外排长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级处理后由厂区统一排污口排入园区排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三)落实工程固废管理措施。对本项目产生的氯化钠盐渣、废弃包装袋、蒸馏精馏残渣、污水处理污泥等严格按国家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厂内暂存、最终送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四)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做好厂区各高噪声设备的合理布局,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五)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与周边区域的应急响应机制。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期间通过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走访、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向因项目建设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团体的代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征询意见,共发放调查问卷62份;其中:团体7份(临湘市儒溪镇人民政府、临湘市儒溪镇中学、临湘市工业园滨江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儒溪卫生院和临湘市儒溪镇儒溪村民委员会和湖南博瀚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北控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园区污水处理厂),个人55份,均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