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新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锌生产及3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铜精加工项目变更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衡阳新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锌生产及3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铜精加工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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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衡阳新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锌生产及3万吨/年饲料级硫酸铜精加工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衡阳松木经开区 |
建设单位 |
衡阳新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根据区域铜镉渣原料来源、硫酸铜产品质量要求及环保政策措施变化情况,公司拟对原项目环评申报的建设内容进行部分调整,主要变更内容有:①外购铜镉渣量由6000t/a(干基)增至7600t/a(按含水率38.21%计,实物料约12260吨/年);②饲料级硫酸铜生产中增加对原料的预处理工序,整体生产工艺流程由原粗五水硫酸铜破碎、干燥调整为粗五水硫酸铜溶解、萃取除杂、浓缩结晶、干燥、粉碎;③蒸汽锅炉由6t/h燃煤锅炉变更为4t/h生物质锅炉;④蒸发浓缩工序由传统的蒸发浓缩变更为多效(MVR)蒸发器;⑤回转窑热风炉干燥变更为微波干燥;⑥熔炼镉炉由原设计方案的燃煤炉变更为两台新型高效电炉;工程变更后硫酸锌和硫酸铜产品产能均不变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新建生物质锅炉应以成型生物质为燃料,配套烟气净化处理设施,烟气经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2014)标准要求,经35米烟囱高空排放;按变更环评要求对微波干燥设备和镉熔铸炉分别配套相应的烟气处理系统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二)硫酸铜生产系统中浓缩后母液作为硫酸铜溶解补充水循环使用;对萃取后洗涤产生的洗水及反萃后的水相经化学沉淀脱砷处理后返回用作硫酸铜溶解补充水,不得外排。 (三)对工程新增硫酸铜系统过滤渣、砷渣按国家危废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厂内暂存,外委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四)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在原基础上调整增至100米,其内不得保有和新建环境敏感目标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