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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改造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11-05 21:1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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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市岳阳楼区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科院

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32131万元,为在现有20万吨/年己内酰胺装置的基础上实施挖潜扩能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条10.0 万吨/年己内酰胺精制装置、一套16 万吨/年硫铵结晶装置及新增一台处理能力为20m3/h的废液浓缩塔;对现有环己酮、双氧水装置通过工艺调整改造适当增加产能;其余废碱回收单元、苯加氢等装置利旧;原料环己酮新增缺口通过外购补充。拟建工程不新征土地,工程完成后公司可实现己内酰胺30万吨(其中液体产品21.6万吨,固体产品8.4万吨),副产并外销轻质油2240/年,X7420/年,纯碱1.5万吨/年,双氧水26万吨/年,硫铵37.88万吨/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工程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对现有及扩建工程氨肟化装置废水、含磷酸盐废水、硫铵装置氨氮废水等高浓度工艺废水分别新增预处理设施,新建一套综合污水处理装置,污水装置改造后出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双氧水单元的污水经现有预处理设施预处理后提升至化肥事业部污水处理站处理,化肥事业部总排口废水应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8-2001)的一级标准;废碱焚烧炉燃烧尾气经有效的除尘处理措施处理后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氨肟化单元羟胺肟化产生的废气经NOX脱除系统处理后有组织高空排放;硫铵回收装置干燥尾气经除尘净化处理后外排;双氧水单元氧化塔氧化放空尾气采用冷凝及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溶剂回收及精制尾气经多级冷凝后塔顶外排;外排工艺废气分别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对易挥发介质依据贮罐大小及操作条件分别采用氮封、呼吸阀及冷却器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③环己酮单元产生的废碱液和废液浓缩单元排出的浓缩液均进入废碱焚烧装置焚烧处理;废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X油、轻质油以及碱液焚烧炉焚烧废气经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主要成分为碳酸钠)回收后作为副产品外售;④优化生产工艺布局,合理设备选型,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⑤严格执行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强化危险化学品输送、生产、贮存等各个环节的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防止事故状态下环境风险排放。按报告书要求以本装置罐区设置250米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内不得保有及建设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项目。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阶段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示和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39份,团体调查表8份(岳阳市岳阳洞氮医院、岳阳楼区洞庭街道办事处吉家湖社区居民委员会、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街道办事处、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延寿小学、岳阳市巴陵中学、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水产养殖场、巴陵石化分公司城区社区管理中心七里山社区、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乡延寿寺村村民委员等单位),未收到反对意见。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巴陵分公司30万吨/年己内酰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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