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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二期)135MW煤气发电项目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9-30 08:5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二期)135MW煤气发电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二期)135MW煤气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

湘钢现有厂区内的东部

建设单位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拟投资41374万元在湘钢现有厂区内的东部实施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二期)135MW煤气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新建超高压高温135MW汽轮发电机组(配套1440t/h燃气锅炉);2)新建冷却塔一座;3)扩建循环水泵房1座;4)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完善开关站、消防、厂内配套能源介质管网、厂区道路等相关设施。二期工程的高炉煤气柜、升压站、并网线路、化学水处理和排气筒均依托一期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做好厂区“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工作。生产中水处理车间酸碱废水、煤气柜含油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分别经中和、隔油、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至湘钢炼铁口中水回用站处理达标后回用;煤气冷凝水经收集后定期运至焦化厂废水站处理后回用。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进厂区雨水管网外排。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锅炉使用的热源仅为高炉煤气和高焦混合煤气,不得新建燃煤设施和扩大湘钢现有生产规模;在高炉煤气和高焦混合煤气燃烧发电前依托现有工程进行除尘净化处理;本工程锅炉烟气处理达《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1要求后经一期工程的120m高烟囱外排;优化燃烧技术,减少氮氧化物产生量。

3做好噪声污染控制工作。合理平面布局,优化设备选型,针对不同的噪声源相应地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湘钢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区域标准限值要求。

4做好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工作。水处理间更换的反渗透废膜直接由生产厂家回收;车间机械润滑和含油废水隔油池的废油采用废油桶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湘钢环卫部门定期清理。      

5、做好“以新带老”工作,项目试生产前,淘汰8#(130t/h)9#(130t/h)10#(130t/h)三台老旧锅炉,拆除煤气和蒸气等管道。

6、做好施工期的环保措施与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扬尘及噪声对区域环境的影响。

7、加强环境管理,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风险事故有效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粘贴公告、网上公示、发放问卷调查表的形式,被调查的60位个体公众和3个团体单位均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高炉煤气发电(二期)135MW煤气发电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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