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三元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湖南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对“湖南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三元材料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批复的报告》、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报告、益阳市环保局预审意见等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佳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5.92亿元,在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内建设年产20000吨动力电池三元材料产业化项目,利用钴中间品、镍金属、锰金属、锂电池料(钴酸锂料、三元料)等原料生产三元前驱体和电池原材料硫酸盐溶液及晶体,年产三元前驱体2万t/a,硫酸钴晶体0.85万t/a、硫酸钴溶液1.6万m³/a、硫酸镍溶液0.6万m³/a。拟建工程总用地面积约247.6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浸出车间、萃取车间、三元前驱体合成车间、中试车间等主体工程,原辅料仓库、液体罐区、给排水设施、供配电装置等公用辅助工程以及三废治理、固废暂存等环保工程。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长春经开区新材料产业园选址用地规划要求,根据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益阳市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我厅同意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工程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实施建设。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按环评要求,对酸浸车间原料酸浸产生的酸雾废气采用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萃取车间萃取产生的酸雾、有机废气经酸雾净化塔、UV光催化氧化器处理后由30m排气筒外排;合成、中试工序产生的氨气经净化处理后由20m排气筒外排;污水处理车间钴盐废水处理产生的硫化氢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三元废水处理产生的氨气经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外排;所有外排工艺废气排放应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3标准限值,VOCs按照《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中的相应限值进行控制。工程供汽由园区集中供热统一提供,备用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气标准限值,经15m排气筒排放。按报告书的分析结论以浸出车间边界外200m、萃取车间边界外100m、合成车间边界外50m、污水处理车间边界外100m设置为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园区管委会和地方规划部门应严格控制防护距离内的规划用地,其内不得保有和新建学校、医院和居民区敏感建筑。
(二)做好工程废水污染防治。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节水多用” 原则建设厂区排水及废水分质收集处理系统,优化废水处理工艺及规模,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浸出车间和萃取车间的钴盐废水及脱氨回收重金属后的三元母液等高盐废水采用MVR蒸发系统处理回收结晶盐,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三元洗水与洗镁废水、车间地面卫生清洗水、初期雨水等一并进入厂区污水处理车间处理达到《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1标准后外排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
(三)加强噪声污染控制。选用低噪声机泵设备,合理平面布局,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降噪、绿化隔离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四)规范落实工程固废管理措施。厂区内按规范分别建设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建设、使用、管理应相应分别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对废原料包装桶、除铁渣外售综合利用;对油水分离渣、除铜渣、废过滤介质、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在厂内规范暂存,最终送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五)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配备环境监测仪器设备并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安评和环评风险控制专章提出的措施要求,严格做好对原料及各危化品在运输、储存及使用全过程的管理,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对料液、涉重污水全部采取管道输送,在储槽区设置围堰、废水事故池,配备事故切换装置,切实防范事故环境风险排放。
(六)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SO2≤1.188吨/年,NOx≤18.523吨/年;COD≤21.817吨/年,氨氮≤2.182吨/年。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批准后的本项目环评报告书送益阳市环保局和资阳区环保分局。拟建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工作由益阳市环保局和资阳区环保分局具体负责。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