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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区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7-07 09:59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区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区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罗家井102号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区

建设单位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随着医疗服务对象的扩大及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质量要求的提高,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拟在中心院区外科大楼七楼复合手术室新增1台西门子双管头DSA&CT设备,其中CT部分型号为Confidence,最大管电压140kV,最大管电流666mA,DSA部分型号为Phene,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在住院楼三号楼一楼手术室2新增1台型号为INXF-9000C的医用血管造影用X射线机,最大管电压为125kV,最大管电流为1000mA。

本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总投资的2.72%。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中心院区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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