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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1-09-28 08:5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长沙市金星北路4段200号

建设单位 

长沙市第四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医院拟在滨水新城区医技楼一楼介入中心新增2台全数字化通用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简称DSA),DSA的设备参数均为125kV/1000m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在医技楼负一楼核医学科新增1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计划使用Tc-99m、F-18、I-131、Sr-89分别开展显像、甲亢治疗、骨转移治疗,使用90Sr-90Y敷贴器进行皮肤敷贴治疗,并新增1台SPECT/CT和1台PET/CT(包括3枚Ge-68校准源)用于扫描。Tc-99m、F-18、I-131、Sr-89的日等效操作量分别为2.22E+7Bq、3.7E+8Bq、1.11E+7Bq、2.96E+7Bq,年最大用量分别为:5.9E+12Bq、9.8E+11Bq、1.6E+12Bq、1.48E+9Bq.

本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40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3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长沙市第四医院滨水新城院区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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