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改革促廉政”一把手访谈:一病一方 防重于治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郭婷 记者刘立平
记者:请您谈谈,益阳市环保局在权力运行制度改革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秦本华:在权力运行制度改革方面,作为基层部门,首先是要学习、落实好中央和上级部门的新规定。益阳市环保局对学习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湖南省委“九项规定”、益阳市委“十项规定”十分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出适合环保局的廉政建设制度。
首先,坚决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市环保局机关各科室、分局,局属各二级单位的行政“一把手”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于每年年初与我本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对本单位、科室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其次,加强对权力科室和重点部位的效能监管。成立效能监督领导小组和调查小组,制定《益阳市环保局2013年效能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纪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对环评审批、环境监察、污染管理和环境监测等权力岗位分批次进行了效能监察,建立了重要岗位效能监察和立项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台账,就效能监察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情况回访有关企业负责人。
此外,还完善了环境影响评价集体审批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建立了“一把手”和纪检组长干部任前谈话制度。
记者:“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中央对廉政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要使权力公开透明,应做好哪些方面的改革工作?
秦本华:首先,财务预算要更细、更准、更足。目前,我们还存在预算不足、不细的问题,这就有可能成为廉政建设的漏洞。当前基层环保工作形势复杂,不在抓好软硬件建设的同时,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与约束,就可能在权力防范和勤政廉政上出现问题。
其次,制度的制定应更明确、更具操作性,要适时地修改、完善,与时俱进。现在,有些制度还存在不细致、不明确、不合理等问题,甚至连相关法律都修订过了,有些制度却没有进行修改,实际中没有可操作性。
第三,政务公开要规范化、常态化。要建立好、完善好、执行好内部民主科学决策制度。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下一步改革中,您有哪些想法?
秦本华:结合这些年的工作经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我有以下一些思考:
一是“一病一方”,即教育整治要有针对性、有效性。目前,党风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大家都吃一样的药、讲一样的话、提一样的要求。但实际上,各岗位和职务之间的要求是存在差异的。比如对于普通科室职员来说,出现腐败问题的几率往往很小,但有些重要的领导或一线重点执法人员,出现腐败问题的几率就可能比较大。领导层和执法人员所面临的问题又不一样。
二是“重点医头”。主要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重点岗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要重点抓;二是重点干部的思想教育要重点抓。
三是“防重于治”,即预防重于治理。如果每天都要去调查、处理腐败案件,那问题就严重了。要着重预防,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
记者:作为”一把手“,您认为自己在廉政建设中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秦本华:“一把手”主要应发挥两个作用:
一是组织领导作用。一个单位好风气的形成、制度的坚持,“一把手”发挥着关键的作用。要抓好教育指导工作,配合纪检监察人员,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模范带头作用。中国古代就有吏为万民之师、官为属吏之师的说法。上行下效,如果当官的不正己身,那么下属就会跟着动歪念。作为“一把手”,我本人严格执行“三不一末位”制度,即不具体分管财务工作、不具体分管人事工作、不具体分管基建工作,在党组会议和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时实行末位表态。2008年担任环保局长以来,拒收红包、礼金,上交红包、礼金,没有插手过环评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在选拔干部上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办事,没有以权谋私行为。
记者:在全面改革过程中,廉政事业改革的重要性何在?如何推进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发展?
秦本华:党风廉政建设改革深化,是全面改革深化的一个基本保障。如果不搞好廉政工作,业务工作就不能真抓、真管,环保部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都会受到影响。一旦廉政建设出现问题,即使之前做了再多的工作,我们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会大打折扣。
因此,廉政工作和业务工作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作为环保人,就应该留住天空的蔚蓝,守住心中的清白。
(原文详见《中国环境报》2014年4月17日第二版 http://59.108.157.198/html/2014-04/17/content_89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