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抓、两不误”确保疫情防控的同时抓好复工复产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及衡阳县分局联合指导助推井头石材行业企业复工复产
3月3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协调办谢才全主任及支队彭亚林科长和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阳县分局环境监察大队负责人组成联合指导组前往衡阳县井头镇对该县石材行业的污染整治和疫情防控进行指导服务,助推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近年来,衡阳县井头石材行业的环境问题被列为中央、省环保督察的重点整改交办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到井头石材企业进行调研。并在去年7月份,衡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2019年衡阳县井头石材矿区开采及加工行业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和属地乡镇都成立工作专班,督促指导企业严格落实“一矿一方案”和“一企一方案”,编制了环境综合治理整治和验收方案。对石材行业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整治,取得了明显效果,基本达到了中央、省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但由于受矿产开采相关手续的制约,加之个别企业的污染治理扫尾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又遇目前面临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整个石材行业一直处于全面停产状态,因此指导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已成当务之急。

联合指导组一行首先来到井头镇政府召集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座谈,详细了解石材企业复工复产等情况,然后和井头镇政府的主要负责人一起深入硕业石材、玉丰石材等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向企业老板详细了解目前针对污染治理进展情况以及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方面的存在的困难和下步的打算。检查指导组要求各石材企业要依法科学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按照中央、省环保督察的要求不折不扣搞好环境问题整改,克服困难尽快复工复产,严格做到抓好搞好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复工复产“两手抓、两不误”。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要求县分局要严格按照省厅纪检组《关于在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严明纪律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切实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期间的环境监管责任,坚决做到两个“百分百”,帮助企业全面消除污染隐患,确保企业在恢复生产的同时能够做到环保达标,确保矿区生态环境质量明显得到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