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通报4起蓝天保卫战全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9-05-13 14:51   【字体:    

案例1

 天心区某工贸企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5日,天心区环境保护局对辖区内某工贸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于2019年1月搬至现址,2019年3月试生产。企业无环保相关手续,加工过程中存在露天喷漆情况。

 【查处情况】

 该单位违反《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天心区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拟对该单位处罚款0.14万元;《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3万元。两项合并拟处罚款3.14万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2

 开福区某加工企业未在密闭空间内进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活动案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9日,开福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佳海工业园内某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该企业从事机械组装、机械加工业务,主要生产斗车。厂房内有设置油漆喷涂车间,但生产过程中没有密闭作业,也未安装、使用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设施。

 【查处情况】

 该单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开福区环境保护局依法查封油漆喷涂作业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视改正情况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案例3

 浏阳市某养殖企业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5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某养殖企业。经查,其废水处理设施中的某型设备自2月因故障损坏后未进行修复,也未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导致废水污染防治设施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其外排的废水呈黑色,检测显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均严重超标。

 【查处情况】

 该单位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22万元,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案例4

 浏阳市某养殖企业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21日,浏阳市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某养猪场。该单位于2015年12月开建,2016年7月建成投产,配套建有2个废水收集沉淀池(120m?)。现场发现沉淀池旁另有一处土坑(长7*宽4*高2m),未进行任何防渗漏处理,养殖废水排入收集沉淀池后再流入该土坑内,现场蓄积废水深约1.2m。

 【查处情况】

 该单位违反《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浏阳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立案,依据《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第(三)项、《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处罚款10万元,将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通报4起蓝天保卫战全市环境执法典型案例

10117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