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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环保局突击检查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7-04-28 10:28   【字体:    

2017年4月26日下午6点多,湘潭市环保局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件,告知湘潭市环保局有居民投诉“岳塘区荷塘街道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烟囱排烟气,气味刺鼻,铝灰腐蚀周围农田……”。接到投诉后,市环境监察支队于晚上9点赶到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公司生产情况进行现场突击检查。

该公司始建于1970年,1976年改为坦克发动机配件厂,2002年改制为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改组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活塞。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主要有盐芯制造工艺、镶圈制造工艺、活塞制造工艺,其中涉及居民投诉的工艺为活塞制造工艺中的产生的铝屑回收利用工艺,该工艺主要为过筛→破碎→油水分离→干燥→磁选→熔化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铝尘、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生产废气经水幕除尘、活性炭吸收等手段处理后从30米高烟囱排放。

监察组现场检查中该公司铝屑回收加工车间正在进行生产,由于当天暴雨不具备监测条件,未开展现场大气监测,检查过程中未闻到明显异味。经调查,该企业2015年至近期关于气味的投诉有两次(分别为2015年2月、2015年11月),其中一次未发现异味现象,一次发现是由于雨水与铝渣反映造成的气味扰民现象。经过督促、整改,该企业于2015年6月针对铝屑回收加工进行了技术改造(见:湘潭市环保局关于《铝屑回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6年11月通过湘潭市环保局竣工验收(见:《关于中国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江滨活塞分公司铝屑回收加工技术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意见》潭环审〔2016〕317号)。通过技术改造,该单位使用了天然气燃烧废气、新建了废气处理系统,并将铝渣存放处建设了大棚确保不与雨水接触造成气味,减少了废气对周边的影响。

4月27日上午,市监察支队再次组织人员到该公司进行核查,发现:1、该公司因为停电的原因处于停产状态;2、铝屑存放在仓库,仓库门外有少量铝屑洒落;3、一般固体废物露天堆放,存在大雨期间外流的隐患;4、铝渣存放棚内有铝渣洒落。

针对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要求该公司:1、要求该公司加强停产期间内部管理,制定排查制度,防止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2、立即对铝屑和铝渣存放地进行清理,确保铝屑及铝渣全部入棚管理;3、立即对一般固体废物存放场所进行整改,杜绝渗滤液外流;4、危险废物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并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5、要求该公司于2017年4月30日前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对该公司的废气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报湘潭市环保局。鉴于现场监察未发现该公司明显的环境违法行为,也未发现刺鼻的气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的相关内容,目前国家规定的土壤污染物种类共计76项,铝目前未被纳入,因此对于铝灰是否腐蚀周围农田无相关标准进行判断。下一步,湘潭市环保局将在进行监督性监测后,及时上报中央环保督察组。

湘潭市环保局突击检查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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