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环保局召开“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大会

6月29日下午,“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视频会议在市环保局二楼视频会议室召开。局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城市两区环保部门负责人和获得纪念章代表参加了会议。
为充分肯定环保工作者长期扎根环保事业和鼓励环保系统工作人员热爱环保事业,弘扬环保精神,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环保部决定从今年起,向在各级环保系统及所属单位在职及离退休人员,颁发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同时也向在艰苦、特殊地区从事环保工作20年的同志颁发纪念章。通过上报审核,我省共有788名环保工作者首次获得纪念章,我市有42名,他们分别来自湘潭市环保局、湘潭市环保监测站、湘潭市环保科研院、雨湖区环保局、岳塘区环保局和湘乡市环保局。
会上,丁代湘同志、连捷元同志代表获得从事环保工作30年纪念章的同志代表做了发言,对党和人民对他们的肯定表示感谢,并表明环保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齐心协力才能共创美好蓝天。党组书记、局长苏国军同志向42名纪念章获得者长期坚守环保岗位,为环保事业发展付出的辛劳和汗水表示衷心感谢,对他们爱党为民、担当有为、敬业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给予充分肯定。号召全市环保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工作、爱岗敬业、争先创优、努力开创环境保护新局面,为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精美湘潭再立新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