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刻不容缓
医疗废物具有高危险、处置专业等特点。近年来,我国因医疗废物非法利用、处置引发的污染事件时有发生。我市虽无重大医废污染事件,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相关风险日益增加,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刻不容缓。
2011年,我市就成立了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但是到目前为止,一些大型的公立医疗医废处理制度执行得较好,而一些社区和乡镇医院就差很多了。有的仍然处于无人监管,随意处理的境况。
我们必须要建立完善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长效监管的机制,笔者认为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强化安全宣传,健全问责机制。医疗废物处置是一项社会化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医疗、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医疗废物的危害性和依法处置的必要性,特别是小型医疗机构要通过培训、简报、医嘱等开式,对卫技人员、病人进行专项教育,提高全社会对医疗废物处置知识的知晓率,鼓励全社会对违法处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要细化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建立齐抓共管又各有权责不能推诿的污染防控机制。
强化医废利用,减少产生量。建议国家加快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立法,强制生产者对可回收利用的医疗废物进行回收利用。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促进不可回收医疗废物的减化。比如,政府可以对难以回收利用的医疗用品向生产者、进口者征收后期处置的款项。而对可再回收利用的医疗用品的生产单位推行税收优惠或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其发展。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资金激励作用,引导科研院所加快研发医疗废物处置方面的技术。
强化集中处置,规范运营管理。各地必须依法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并及时将各乡镇医院、小诊所全部纳入管理范围。推行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及时收集本单位的各类医疗废物,并进行分类收集登记,定期将医疗废物的产生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和处置情况向所在地环保部门进行申报登记,形成全方位围剿医疗废物的高压态势。对未按要求申报信息的,环保部门不予发放排污许可证并暂缓审批其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提供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不为其出具环保合格、达标、守法方面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