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0-48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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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2010-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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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关于印发《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 《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在湘环评机构: 为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6号)、《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环保部环发[2008] 9号)和《关于加强湖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监督考核工作的通知》(湘环发[2009]46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
湖南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年度考核方案 (试 行)
一、考核组织形式 省环保厅负责对省级审批项目的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各市州环保局根据本《方案》要求,负责对所审批项目的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报省环保厅;县(市)环保局审批项目的环评机构考核由市州环保局参考本《方案》统一组织,考核结果经市州汇总后报省环保厅。根据上述考核情况,由省环保厅组织年度综合考核。 二、考核主要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规范管理。 (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时效。 三、考核实施办法 (一)对有下列情况的环评机构实行“记点制”。 1、不符合资质规范管理要求: (1)承接的环境影响评价项目超出环评机构评价资质等级和评价范围。 (2)承担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人员不符合相关资质规定。 (3)下述行为之一视为借证或挂证: A、项目承担单位和实际环评单位不一致; B、环评合作单位有相应资质,但项目承担单位无评价资质; C、项目负责人挂合作单位人员; D、评审会参会单位及报告介绍人员注册单位与项目承担单位不一致; E、其它可证明为借证或挂证的情形。 项目存在(1)或(2)情况之一的,记1点,存在(3)情况之一的,借证与被借方记2点。资质规范管理最多计2点,(3)不与(1)或(2)累计计点。 2、不符合文件编制质量要求: (1)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存在重大遗漏或环境质量现状选用资料有明显错误。 (2)污染物产生、排放核算有明显错误或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议明显不合理、不可行。 (3)环境影响预测、评价方法、引用标准不正确或评价结论明显有误。 (4)有弄虚作假行为。 (5)环评文件在初审中不合格返回修改的。 本条款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记1点,不累计记点。(1)~(4)项考核内容由专家在技术评审会议上确定,考核结果取每位专家均值,按“四舍五入”不计小数。(5)项由省评估中心确定,市州、县(市)环保局审批项目可不计。 3、不符合文件编制时效要求: (1)自业主签定项目环评合同并提供全面有效的项目可研资料之日起,环评表未能在20个工作日、工业类项目环评报告未能在30个工作日、园区规划环评文件(含大纲)未能在40个工作日提交审批部门的,记1点。项目业主单位认可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不予记点。此项以业主签字认可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卡》确认。 (2)环评文件在技术评估(审)会议提出修改意见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修改文稿的,超过2天及以上的计1点,项目业主认可的客观原因不能按时提交的,由业主出具延期报批书面申请,不予记点。环评文件修改后仍不满足环评报告编制要求的记1点,可重复计点。 (二)对环评机构工作的综合考核 通过环评文件点数百分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对环评机构上述三项综合考核,确定环评机构环评文件点数百分率。本项指标作为环评机构年度考核主要依据。
(三)对考核结果的处理办法 1、环评文件点数及相应项目负责人、评价机构累计点数、环评文件点数百分率,每月在省、市环保部门网站公布。 2、环评机构累计点数达到6点的,暂停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2个月、限期整改;年内累计点数达到12点的,报环保部处理。 3、年度综合考核环评文件点数百分率达到40%的环评机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暂停受理其编制的环评文件2个月、限期整改。 4、各市州环保局根据本《方案》对环评机构的考核要求,组织对市州审批项目及县(市)审批项目的环评机构进行考核,将每季度考核结果(附表1~附表4)汇总报省厅。未按本《方案》要求及时提交考核结果的市州环保局,我厅将在年度考核中对所在市州环评机构重点组织检查考核,并在省厅对市州环保局年度目标考核中扣分。 四、考核时间规定 1、本《方案》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受理的环评文件施行。省厅其他与本《通知》精神相违的文件,以本《通知》为准。 2、考核周期的规定。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所有考核结果只在本年度有效,不转入下一考核年度。 3、市州、县(市)环保局季度考核汇总结果在每一季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我厅。 电子邮箱:hnspgzx@126.com 联系电话:(0731)85698129
附:1、资质管理考核记点表 2、环评文件质量专家考核表 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卡 4、环评机构考核汇总表
附表1 资质管理考核记点表 (此表由省评估中心或市县局项目审批部门填写)
附表2 环评文件质量专家考核表 [此表由技术评估(审)会议评审专家填写]
附表3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效率卡 (项目业主报送环评文件时必须提交此卡)
附表4 评价机构考核结果汇总表 (此表由考核管理人员填写)
截止 年 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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