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我厅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缓慢”问题整改,按照《关于印发<湖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湘发电〔2025〕3号)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湘办〔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对问题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一、问题表述
督察发现,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47个重点县市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加强督导帮扶。加强进展调度、经验交流和现场调研指导,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污染源排查、污染源清单建立、成果报告编制等任务。(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2.压实工作责任。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纳入省级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粮食安全考核,督促地方按期完成成因排查任务,有序有效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整治。(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3.强化支持保障。邀请国家技术团队对湖南省成因排查工作加强指导,充分利用省内相关科研院校技术力量,分区域、分类型开展成因排查技术指导。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完成时限:2025年10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加强督导帮扶。定期调度47个重点县市区农用地溯源整治工作进展,组织相关部门及技术单位研究会商,及时解决推进溯源工作存在的问题,督促市州及技术单位及时整改到位;转发湘潭市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工作经验,指导各市县生态环境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借鉴,加快推进农用地溯源工作;组织技术帮扶组赴长沙市、衡阳市、益阳市、郴州市及娄底市等市州开展现场调研帮扶,督促技术单位抓好质控工作,提高溯源工作质量。截至目前,已完成省级47个重点县市区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按县市区建立污染源清单、污染源整治清单、编制整治计划及成果报告等,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组审查。
(二)压实工作责任。印发《湖南省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湖南省2025年度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纳入净土保卫战、粮食安全考核重点内容,压实当地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主体责任;制定印发《关于规范推进我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规范全省溯源技术标准、工作路线、质量控制等要求;组织召开全省农用地溯源和整治工作推进会,推进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全覆盖,分解下达我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任务;分批次组织县市区溯源技术单位、相关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召开工作会商会,明确技术排查和行政排查双结合,压实当地政府及行政管理部门污染溯源主体责任,确保溯源工作质量。
(三)强化支持保障。邀请生态环境部土壤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国家团队在我省开展农用地溯源整治培训指导;印发了《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监测技术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建档规范》等技术文件,规范溯源工作要求;省级组织技术帮扶专家组,分片区指导帮扶,指导各市州、各县市区有序推进溯源整治工作,提升溯源工作质量;定期组织开展培训和技术交流,解读技术指南、建档规范、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典型案例、补充监测区布点要点及采样要求等;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及整治项目,纳入土壤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符合入库条件的优先推荐申请中央储备库项目,47个重点县市区农用地溯源项目已全部落实资金,确保了溯源工作按期完成。
五、验收销号情况
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进展缓慢”问题已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完成相应的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并通过省级销号验收,现进行销号公示。
如对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9日)反映。
监督电话:0731-85698140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3段1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