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展及综合整治情况的通知
按照省政府要求,为认真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掌握全省重金属污染治理的进展情况,现将报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度及综合整治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资料范围
(1)国家、省级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截止目前已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详见附表1);
(2)其他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含关停淘汰项目)的动态进展;
(3)有关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动态;
(4)对深入推进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的建议等信息;
(5)治理项目的进度报表见附件2;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的动态及建议等信息以专题的形式上报;
2、时间要求
(1)从2011年10月起,每月8日前将辖区内上月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度报至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委员会办公室”)。
(2)本次资料报送时间为9月15日下班前。
3、其他
(1)各市州负责将辖区内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项目进展、动态信息收集汇总,并审核后,一并上报“委员会办公室”;
(2)上报信息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纸质文档请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或邮寄至“委员会办公室”;
(3) 9月15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络员的联系方式报送“委员会办公室”(详见附表3);
(4)“委员会办公室”将在近期组织现场检查。
联系人:陈亮 电话:0731-85698012
电子邮箱: hnzjszlb@126.com
附件 1:湖南省已获国家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名单;
2:湖南省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进度月报表;
3:“湖南省重金属污染和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委员会”联络员基本情况表。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