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长沙市开展汛期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6-25 08:57   【字体:    

为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预防汛期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汛期环境安全,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了汛期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

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制定并下发了《长沙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汛期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周密部署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力抓好汛期的环境污染防治和应急工作。

二、重点排查,全面整治。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夜查与昼查,晴天与雨季执法检查,分区域对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江、靳江流域等饮用水源地、城市居民集中区和环境敏感区内涉水环境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重点排查造纸、化工、化学品、医疗、尾矿库、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单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250余人次,共排查企业353家,对128家企业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整改通知书,对13家涉金属表面处理的喷塑厂采样检测,督促2家废旧安全网加工作坊自行搬迁,取缔非法小电镀厂3家。针对目前非法水上餐饮抬头现象,共劝退22艘非法餐饮船只。

三、完善机制,加强监控。加大汛期监管力度,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办法》,健全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和汛期环境风险研判制度,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等制度,按时填报值班人员信息,严禁擅离职守,保证通讯畅通,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加强突发事件趋势分析、完善预警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加强人、财、物等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准备,确保辖区汛期环境安全万无一失。

四、强化汛期水质监测。组织专门力量对湘江长沙段及市内湖泊、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重点污染源企业开展加密监测频次,加强水质、水情监测力度,并做好重点水域水质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环境预警、处置工作提供及时、有效、详实的数据,防止发生水环境污染事故。

长沙市开展汛期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

10140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