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确定整治重点
我县自年初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以来,共对全县18个乡镇的172家企业进行排查,查出问题企业58家,对照检查情况和文件精神,我县确定整治重点和整治内容为:一是已审批未验收企业,按省批、市批、县批分别要求在6个月、3个月、2个月内申请验收完毕,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验收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二是已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合法企业,先实施处罚再责成改正;三是发现的非法企业,特别是比较敏感的企业,一律申请法院强制关停;四是对县里的重点招商引资企业未办手续的,一律先停产,经补办环评审批手续后才能生产;五是对养殖场的治理,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补办手续;六是医院废水、医疗废物的问题,函告县卫生局,督促其上好处理设施。同时,我局下发《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环境污染隐患整治的通知》,明确各企业的整治内容和整改时限,规定凡未能在规定时限按整改要求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实施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