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环保局再次调度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
3月13日,株洲市环保局召开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调度会,总结前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株洲市环保局将省厅部署的“大排查”工作当成2014年最主要的工作之一,是一把手工程,举全局之力参与"大排查"工作。
一、前一阶段工作基本情况
前一阶段全市环保系统突出了环境隐患大排查工作"六个重点"、针对企业的"三个"隐患等级,把握"三个时间"节点,督促辖区内企业开展自查。目前全市共完成企业自查471家,其中直管企业完成14家,芦淞区完成62家,石峰区完成23家,荷塘区完成23家,天元区完成18家,醴陵市完成211家,炎陵县完成39家,攸县完成31家,茶陵县完成29家,株洲县完成13家企业,云龙示范区完成8家。特别是株洲县、攸县环保局对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了"一对一"指导帮助其开展自查,工作力度较大。但是也存在排查范围不全面,上报不及时,填报有缺失,资料收集不齐全等问题,影响下一阶段工作的开展。
二、下一阶段工作部署
下阶段市环保局要求对照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自身的工作查找问题并迅速整改,按照《株洲市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全面开展工作,摸清隐患底数,严格开展整治,规范信息发布。一是扩大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所有有排污行为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开展自查、复查和核查,对照排查内容逐项核查企事业单位的环境问题,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二是加强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全面、系统地收集整理企事业单位自查资料、环境监管资料和遗留问题资料,建立隐患动态管理台账,掌握辖区内污染隐患底数。三是严格开展整治。按照"边排查、边整治"的要求,对排查中发现的污染隐患和环境问题,应立即组织开展整治,不含糊、不手软,边查边治,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罚的罚、该限期整改的责令整改。四是全面开展监测工作。严格按照本次大排查监测技术和频次要求,对所有被排查企业的排放情况和涉重金属企业的周边环境质量开展监测。监测数据要及时向管理部门和企业反馈,加强监测数据的应用。五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利益行为。主动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以推动"纠正环境保护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为契机,确保"大排查"工作取得实效。同时,本次"大排查"工作要不受地方"土政策"的影响,严格按照《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排查整治。(文红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