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环保局积极应对2014年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
根据湖南省环保厅2013年12月23日召开的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工作会议和《关于开展全省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局于12月26日召开了班子成员、股站长会议,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了《涟源市环保局开展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的工作方案》整体部署。
(一)2014年1月1日至20日,为自查阶段,对所有企业发出通知,表格由企业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查申报。
(二)从2014年元月20日至2014年4月30日为复检阶段,由市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自查申报的情况逐一的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的情况,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凡是对那些小规模不符合排查要求不达标的一律实行关闭。对那些中小型企业,根据自查,如实申报问题的企业,但短期内无法治理到位的实行停产。凡是对那些环保设施不齐的,管理较差的,自查申报不实的企业一律进行处罚。
(三)整治阶段。从2014年5月至11月开始,通过各工作小组,整理企业自查及复查阶段中,对符合产业政策,坚持环评“三同时”,对环保设施没有正常运转的一律实行限期整改,由市环保局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在限期时间内企业必须整改到位并申请环保局进行验收。
(四)检查评估。从2014年12月1日至30日,由各工作小组,根据前三阶段的工作情况,写出工作总结,对所有企业实行分类建档、立制,提出加强监管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