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市级十佳典型案例
株洲市:五大举措助推入河排污口整治 推动流域水质改善
株洲市位于湘江下游,作为湘江的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为突破口,着眼深化排污口设置和管理改革,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坚定不移推进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各阶段任务圆满完成。
一、基本情况
在湘江株洲段87公里范围内,共排查出入河排口527个,完成287个点位监测,树立标示牌197块共209个点位,制定了117个问题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治89个,溯源率和整治率均为100%。特别是在一些重要排污口整治上取得重大突破,超出部、省阶段要求,为改善湘江水质,确保湘江水环境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抓部署。株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市委书记曹慧泉和市长陈恢清亲自签发了6号总河长令,先后多次分别对入河排污口相关工作作出批示,并赴现场督导。常务副市长王卫安和分管副市长易湘东多次就入河排污口整治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现场检查督导,协调解决问题,全力推动入河排污口“点位长”制等工作落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严格按照市政府印发的《株洲市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市委书记曹慧泉、市长陈恢清、常务副市长王卫安督导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情况
曹慧泉书记、陈恢清市长签发的总河长令
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
易湘东副市长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 邀请部专家指导入河排污口整治
(二)压实责任抓推进。株洲市入河排污口水系复杂,污染成因众多,牵涉地域广单位多。整治工作厘清责任成为重中之中。一是大类责任按规定。即按照省市工作方案,总的要求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生态环境、发改、工信、住建、水利、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按职责规定各负其责,对工业企业排污口、工业园区排污口、生活污水排污口等大类归属,都按职责规定认领排污口。二是小类责任强协商。针对城市管网建设不完善的情况,个别部门对个别小的分类归属不太理解。特别是对雨洪排口归属城管部门还是住建部门存有疑问。通过多次召开协调会,到现场对入河排污口反复查看,反复研究论证,最后统一意见,以会议纪要形式将职责固定下来,各方都能愉快接受,共同推进整治工作。对白石港这条贯穿经开区和荷塘区、石峰区三个区域的水体,在确定入河排污口归属上,虽然定到了负责治理的两家国企上,但经开区和荷塘区、石峰区作为属地管理部门也明确了责任人员。三是具体责任到点位。根据陈恢清市长要求,对有严重污染问题的排污口,由1名处级干部负责;一般问题的排污口,由1名科级干部负责;对没有问题的排口,由一般干部负责。全市527个排口都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对去年整治的53个和今年需要整治的40个排污口,要求责任单位主抓整治,责任人员具体牵头落实,在“一口一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整治方案,具体化整治措施,做到有多少个排污口就有多少套详细具体的整治方案。
召开会议压实各单位责任 印发监督管理责任明细表
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解决具体问题
(三)强化培训抓标准。按照“内外有别、市县联动、”的原则,分门别类开展针对性培训。系统内,重点围绕“吃透上情,结合市情,突出重点”展开,着力培养了一批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骨干力量。系统外,突出专管员和分管领导,明确好本单位在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中的主要任务和要求。市县两级重点围绕一线开展排查整治应注意的事项,有争议的排口如何协商划定等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规范,通过培训和讨论,统一了思想,凝聚了认识。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建档培训 严格规范标识牌
邀请专家对排污口整治开展预验收
(四)统筹协调抓合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任务“点多、面广、线长”,涉及到防洪、航运、河道管理、城市雨洪排涝、各类保护区管理、土地岸线管理、河长制等多个方面,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城管、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相关,覆盖了湘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等多个区域。株洲市积极探索,构建了市里统筹、部门配合、县区落实、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治合力。在现场排查中,以生态环境部门为主,住建、农业农村、水利、城管、街道和社区、村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现场认领排口并签字确认。日常工作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技术支持,组织技术专家、业务骨干支持指导各县市区和部门排查整治,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开展排污口排查整治
邀请省环科院专家现场指导排污口整治
(五)理清思路抓整治。一是理清整治思路。根据上级整治规范,结合株洲市实际,确定了“政府牵头、部门协作、属地落实”原则,按照“一口一策”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建立分类整治责任体系,开展系统施治、工程治理以及规范管理,做到规范排口与治理源头相结合、立行立改与分步整治相结合,实现“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目标。在此基础上,于2021年12月底制定了湘江干流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方案,由市政府印发实施。二是推进整治实施。2022年,通过制定计划确保有序推进、加强协调形成多方合力、积极筹措加大资金保障、落实责任强化监督考核等措施,全市共筹集投入资金14.4亿余元,开工凿石路污水主干管工程、中车大道南段一期二期等截污治污项目23个,新建改造管网74公里,改造4万吨/天污水处理厂1座,新建3.2万吨/天污水提升泵站2座,53个排污口的整治工作全部完成,其中整治规范类29个,清理合并类21个,依法取缔类3个,共封堵排污口16个,完成率100%。三是打击非法排污行为。坚持整治入河排污口与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相结合。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检查涉水企业3951家次,对违法排放的企业立案75件,处罚440万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案6件,移送刑事拘留案2件,查封扣押案3件。




各县区组织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三、工作成效
(一)水质改善明显。通过入河排污口的整治,全市主要地表水体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国家Ⅱ类标准。省控断面水质改善率-9.18,省控断面水质指数2.88,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地表水国控断面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省控断面改善幅度居全省第3,水质综合排名全省第2;未出现明显蓝藻水华现象,未发生较大以上水环境污染事件,水环境特别是饮用水源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难点得到突破。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天元区政府投入1700余万元,对蓝溪谷城镇雨洪排口生活污水直排、水质超标、雨污分流不彻底问题进行整治,目前,通过整治,渠道水质清澈,劣V类水质已完全消除。渌口区先后投入1000余万元对渌湘西苑小区内雨污未分流,生活污水直排,水质超标问题进行整治,新建了一座360m³/d地埋式污水提升泵站将污水抽排至现状市政污水管道。目前,渌湘西苑小区已实现雨污分流,污水不直接排入外水环境,彻底解决渌湘西苑小区合流制污水直排湘江问题。
(三)机制日趋完善。我市出台了排污口日常监管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日常监管机制、日常巡查机制、日常监测机制等能确保排污口能稳定达标的长效机制,鼓励公众举报身边的借道排污、私自排污等违法排污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协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整治前 整治后
天元区美的蓝溪谷城镇雨洪排口
雨污分流整治前 雨污分流整治后
渌口区渌湘西苑排污口
整治前 整治后
天元区博古高排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