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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全面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郴州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纪实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07-31 11:04   【字体:    

  6月2日省政府召开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以后,郴州市高度重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立即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成立了工作机构,制定和发布实施方案,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开展工作进度督查等一系列工作。整治工作开展得有色有声,扎扎实实,整治效果已初见端倪。
  一、 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实施方案
  6月12日郴州市政府召开常务会对湘江整治的重要精神进行认真传达和研究,6月13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了市环境与资源推进委员会工作会议,传达了省政府关于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郴州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研究讨论了郴州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根据省政府规定的整治任务并结合郴州实际下达了《湘江流域(郴州)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了取缔关闭企业79家、淘汰退出企业8家、停产治理企业13家(包括4个矿区198家小采选整治企业)、限期治理企业17家和畜禽养殖治理企业49家,在省政府下达的整治任务基础上增加了113家整治企业。6月20日召开了郴州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全市湘江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贯彻和布置。会后,11个县(市、区)召开了政府常务会和党政联席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宜章、桂阳、临武等县还专门召开了由乡、镇、企业参加的整治工作大会。
  二、成立领导班子,落实目标责任
  市政府成立湘江流域(郴州)水污染整治委员会,戴道晋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毕华任常务副主任,政协副主席市政府党组成员许立程任执行主任,11个县(市、区)长和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委员会下设郴州湘江流域整治办公室,市环保局曹元生局长任主任,安排了2名具体工作人员专抓整治工作,市财政局拨付了15万元作为专项办公经费。建立县(市、区)长整治工作负责制,将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责任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督查人以及整治时限。11个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书,并纷纷发言表示坚决完成整治任务。
  三、建立部门联动及检查督促机制,确保治理到位
  市政府牵头,环保、发改委、经委、监察、工商、国土、电力、安监、司法等部门共同参加,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7月3日市监察局给市直单位及县区监察局下达了《湘江流域(郴州)水污染综合整治专项执法监察通知》,建立专项检查监督机制。7月13日市畜牧水产局制订了湘江流域(郴州)养殖业污染治理方案,明确了蓄禽养殖污染治理的实施步骤和治理目标。市政府组织督查室、发改委、经委、环保、国土、电力、农业、安监等有关单位,对各县(市、区)整治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7月8日市环保局组织对造纸企业污染整治情况进行了暗访,对没有按要求整治到位的县区政府下达了要求加大整治力度的建议函。7月28日至8月2日市环境与资源协调推进委员会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市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向11个县(市、区)政府下达了建议函和市长督办卡,并进行了全市通报。
  四、规范程序,依法全面推进整治工作
  为将发现的问题督察到位,郴州市政府采用了 “市长督办卡”的形式,明确存在的问题、解决的时限和整改的目标,对各县区政府进行追踪督察。永兴县在与相关乡镇、县直单位以及重点企业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的基础上,为防治整治后各种污染问题的反弹,制定出台了一整套整治工作执法程序,即在县人民政府依法对需要关闭取缔的企业下达《关于关闭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生产企业的通知书》后,还分别向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下达《责令对关闭企业拆除生产设施的通知书》,向县国家税务局、县地方税务局下达《责令对关闭企业吊销税务登记证的通知书》,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达《责令对关闭企业吊销营业执照的通知书》,向郴电国际永兴分公司下达《责令对关闭企业停止供电的通知书》,要求相关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县直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对需要关闭的企业落实整治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经过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截止到8月14日,全市第一批78家取缔关闭企业已整治到位11家,第一批造纸企业105家,已取缔39家。
  五、 疏堵结合,深入开展矿山环境综合整治
  郴州市有色金属矿藏丰富,开采历史悠久,乱采滥挖现象曾经十分严重,几经关闭,几经反复,矿产资源破坏殆尽,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触目惊心,矿区内的多个水库被无序排放的尾砂淤塞,失去了使用价值,变成了危库、病库。为彻底根治矿山小采选无序发展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郴州市动员了各部门的力量,对各矿区成立了整治专门机构,采取了疏堵结合的办法,一方面地方政府牵头采取强力措施关闭小采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另一方面,引入湖南有色控股集团、中国五矿、西部矿业集团等国有大型集团出资收购原有小的、分散的采矿权,兼顾各方利益,对矿区的开采实行资源整合,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既节约资源又增加地方税收,一举数得。通过采取综合整治措施,到目前为止,新田岭、香花岭三十六湾、小垣、柿竹园玛瑙山4个矿区的小采选企业已经全部关停到位,集中选矿厂、尾砂库等生产、环保设施正在建设,矿山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即将启动。尽管整治工作还在进行之中,以及是否会出现反弹还有待检验,但郴州市矿区整治工作是迄今为止措施最为得力,效果最好的一次。
  郴州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开局良好,综合整治工作已初见成效,基本形成了责任明确、协调一致、有序实施、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我们期待郴州市在湘江整治工作中,不断进取,创新方法,取得更大的成绩。

创新思路,真抓实干,全面实施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郴州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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