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湘潭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情况汇报
湘潭市人民政府
(2008年7月)
自今年5月,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下发以来,我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深入贯彻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用真功夫抓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确保了该项工作正常有效展开。现将今年我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湘江流域湘潭段水污染基本状况
湘江水质从历史变化来看,90年代,影响湘江湘潭段水质的主要污染因子为汞、酚、镉等,其中汞主要来自上游株洲,酚主要是湘潭钢铁公司炼焦产生,镉是我市和株洲的共同影响,2000年前湘潭钢铁公司治理了酚污染, 2006年1月我市着力镉污染整治,至此,解决了湘江流域湘潭段汞、酚、镉的污染。近几年,湘江水质氨氮呈上升的势头,据统计2007年湘潭市水污染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粪大肠菌群、铁、生化需氧量、锰。我市锰污染源主要来自湘潭电化集团公司和原锰矿地区的所有采矿、炼锰企业及鑫湘锰业、华亿锰业、进兴锰业等电解锰生产企业。铁污染源主要来自湘潭钢铁公司及各种钢丝钢带厂、机械加工的酸洗工段。大肠菌群、氨氮是湘江全流域的污染,是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造成的影响,但主要是生活污染造成的。株洲的工业污染源是造成氨氮超标的很重要原因,我市境内的生活污水和少数企业排放氨氮也加重了湘江水质的污染。据调查分析,上游城市株洲的城市污水使大肠菌群大量繁殖,使我市饮用水源全面超标。随着城市化率的不断提高,我市城市生活污水的排放也加重了湘江氨氮和大肠菌群超标。
二、我市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概况
省政府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动员大会召开以来,我市按照《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在7月1日召开了我市“2008-2010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动员大会”,市政府下发了《湘潭市2008-2010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按照五个一批,明确我市整治企业名单;二是市政府与各市属企业和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对市管企业按会议要求一项一项抓落实,对各县(市)区所属企业,把任务明确到了各县(市)区政府;三是成立了以市长余爱国为组长,常务副市长毛腾飞为常务副组长,副市长谈文胜为执行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湘潭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四是对各整治企业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对淘汰退出企业和停产治理企业进一步明确了执行标准;五是完成了湖南科源科技化工有限公司硫酸生产线、南天实业有限公司甲胺磷生产线和金兔纺织有限公司年产毛巾30万条生产线的淘汰退出,完成了湘乡冶金化工有限公司等7家停产治理企业的停产,完成了湘潭碱业有限公司淡氨液回收、湖南康普制药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的限期治理任务,30家造纸整治企业已按要求进行了关闭、停产;六是完成了氨氮、锰、铁污染重点企业的整治,我市氨氮主要污染源之一的湘潭碱业公司氨氮排放量由过去的4吨/天下降到现在的1吨/天,湘潭电化集团治理后锰排放量只有以前的十分之一,湘钢和机加工企业等排铁大户,通过回收利用,现在已大大减少了入江排放量。通过整治,湘江流域湘潭段各监测断面5、6月份没有超标因子。
二、工作措施:
(一)全市上下高度重视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上半年,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减排工作,市委书记、市长、分管的副市长等分别就该项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多次亲临一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确定了我市近五年环保工作目标。 5月 6 日,我市召开了十大重点减排工程调度会,促进了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6月12日,举办了我市“创环境友好型企业树绿色品牌创建活动”启动仪式,对绿色环保企业将实行资金支持,对不合环保要求的企业限制信贷; 7月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行动动员大会,出台了《2008-2010年污染物总量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计划》,名确了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任务,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各县市区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了工作开展;各整治企业积极行动,形成了工作的合力。
(二)建立了湘江流域污染整治的相关机制和制度。一是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紧密配合,齐抓共管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二是建立了重点工程督办制度。我市确定了污染减排“十大工程”,同时也是水污染整治重点项目。三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持,每季度召开一次污染减排和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5月份已召开了第一次协调会议,主要督办“十大工程”。这些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相关机制和制度的建立,为我市水污染整治任务的完成提供了坚强的保障体系。
(三)狠抓了水污染特征因子的治理。主抓了湘潭电化集团含锰废水治理工程,有效消除锰离子对饮用水源的污染,湘钢和机加工企业等排铁大户废酸回收利用工程,彻底杜绝含铁酸水排入湘江,河西污水处理厂截流工程、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中水回用工程、湘乡皮革工业污染整治、湘潭碱业有限公司淡液蒸馏处理工程等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监督,削减了湘江氨氮的污染。另外,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度,督促我市河东污水处理工程和下辖二市一县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并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建设,提高城市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
(四)加大了淘汰退出、停产整治工作力度。去年以来,我市重点对湘乡皮革工业园外原皮生产企业、小造纸企业等45家落后企业或落后生产线实施了关停,对湘乡桂兴肥业有限公司转产复合肥。
(五)推行农村养殖新技术,减少农村面源污染对湘江的污染。我市以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监督作为农村面源污染控制的工作重点,今年上半年我市审批了2个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对建设项目提出了严格的环保“三同时”要求以及环保治理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同时,我局正在全市大力推广自然养猪法实用技术,该技术主要利用发酵法,将猪粪尿在猪圈中与秸秆、锯木灰等共同进行发酵后利用,体现了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原则。目前,在湘潭县中路铺镇已建设一个零污染畜禽养殖技术应用示范点。这项工作的大力开展,可大量减少我市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废水废渣污染,改善湘江水污染状况。
(六)加强了环境宣传力度和环境监督管理。
5月下旬,我局还开展了“迎绿色奥运,保环境安全”环保专项行动,突击检查12家企业设施运行情况,对超标的企业进行了首次警告。同时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了专项检查。制定了我市环境友好型企业创建方案,确定了环境友好型企业的评定标准。组织举办“创环境友好企业,树绿色信贷品牌”启动仪式活动,全市120多家企业、30多家银行单位参加会议,50多家企业参加“争创”活动。
我市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虽然取得了良好开局,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淘汰退出企业由于资金投入大、涉及就业人数多,淘汰退出工作量大,甚至危及社会稳定。二是淘汰退出企业部分属于合法审批企业,省政府没有明确淘汰退出补偿机制。三是由于国家规定公安不能轻易参加行政执法行动,淘汰退出企业拆除设备等执行任务难以实施。四是工程项目建设困难多,减排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资金、土地等困难。五是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进展缓慢。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 阶段,全市将围绕五个一批,强化工业污染防治,突出重金属污染整治,加快城市污水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展开,重点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强化三项措施。一是要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行动,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加强对重点减排企业和污染源的日常监督检查。突出推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擅停污染治理设施或偷排、漏排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下半年,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拟组建一支专门的监察队伍,负责全市重点企业环境监察任务,以确保全市的治理设施正常运转。二是加大对水污染综合整治的投入。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促使企业承担污染治理责任。同时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支持。建立健全淘汰退出补偿机制,出台淘汰补偿细则。三是制定实施方案、把握政策尺度、时间进度、验收考核等重点环节,全过程跟踪监控,保障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紧抓进度,落实淘汰退出和停产治理企业各项措施。进一步查实纳入整治范围的所有企业(项目)的情况,按照上级要求建立档案卡片和台帐,严格按照省政府[2008]14号文件的要求抓好淘汰退出企业和停产整治企业落实。
(三)加大对生活污染源的集中处理。列入到我市污染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方案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有四个,即河东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九华地区污水处理厂、湘乡城区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30万吨,预计建成后每年可以减少COD排放1万吨,减少氨氮排放1千吨,同时也减少了大肠菌群生活的营养源,达到改善湘江饮用水源的水质。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列入十大重点工程,列入各县市区及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持续不断地宣传湘江流域污染整治工作等环境保护工作内容,让全社会深刻认识到湘江碧水行动对于保护环境、改善民生、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深入了解目前面临的难点和存在的问题。让污染整治融入政府的执政理念,融入企业的发展思路,融入群众的具体行动,促使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形成政府主导、企业行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千里湘江碧水行动的良好局面。
(三)加大对生活污染源的集中处理。列入到我市污染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行动方案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共有四个,即河东污水处理厂、湘潭县污水处理厂、九华地区污水处理厂、湘乡城区污水处理厂,合计处理能力30万吨,预计建成后每年可以减少COD排放1万吨,减少氨氮排放1千吨,同时也减少了大肠菌群生活的营养源,达到改善湘江饮用水源的水质。污水处理厂建设已列入十大重点工程,列入各县市区及各职能部门的绩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