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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8-07-03 00:00   【字体:    

省人民政府:
6月2日,省政府召开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我市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了相关会议,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整治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
按照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部署及《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兰香主持召开了市政府第10次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市直18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传达了全省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讨论了《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方案》,并结合我市实际,对整治面、整治重点和各级各部门职责予以了明确,对整治措施提出了更有力的要求。市长黄兰香强调,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一切困难,坚决完成整治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解任务
一是成立机构,加强领导。成立了以市长黄兰香为组长、分管副市长韩建国为副组长,11个县(市、区)以及市发改委、工经委、环保局等28个部门为成员的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李国保兼任办公室主任,并抽调专业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同时下发了《关于开展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的通知》,正式启动了我市整治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分解任务。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8〕14号)要求,制定了《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及《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考核验收办法》,列出了第一批整治名单57家(个),其中包括:13家造纸企业、9个污水处理厂、6个生活垃圾处理场、24家其他工业企业、5家5000头以上养猪场,全部分解到了各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并于6月30日前下达了整治通知。
三是召开会议,统一思想。召开了岳阳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各县(市、区)长、分管环保的副县(市、区)长、环保局长以及市直18个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对我市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强调,11个县(市、区)政府向市政府递交了责任书,相关县(市、区)长作了表态发言,进一步统一了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下达了整治任务,落实了各项整治责任、措施。
三、严明纪律,强化措施
一是严肃纪律。在整治工作会议上,我市对各级各部门提出了“三个确保”要求,即:“完成污染整治目标,确保整治成效;做好关停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巩固污染整治成果,确保长治久安”,要求全力以赴,既要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又要妥善处理善后问题。二是加强执法。要求各相关执法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执法、强化监管,做到“三个到位”,即“执法监管到位、立案查处到位、关停整治到位”。三是加强监督宣传。要求各地积极争取各级人大、政协对污染整治工作的支持,接受监督,促进各项关停整治措施的到位。并分阶段公布污染整治情况,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和监督力度,对整治行动成效明显的单位通报表彰;对整治、查处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四是加强协作。要求各级环保、发改委、工商、经委、电力、财政、劳动保障、金融和纪检监察等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环保部门要把污染整治作为中心工作来抓,统一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整治行动,指导相关企业制定整治计划,统一整治验收标准,整治不达标不得批准开工生产。建设、环卫部门牵头负责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农业部门牵头负责协调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财政部门积极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牵头组织省级专项治理资金的争取工作;电力、供水部门按照政府的指令实施断电、断水;工商部门严格整治企业营业执照的核发;监察部门依法追究违法案件有关人员的责任。采取领导分片包干、现场督办、定期调度、讲评通报等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调度整治工作,保障思想、步调高度一致。五是加强检查督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整治行动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对整治行动不力、没有完成整治任务和整治过程中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部门和国家公务员以及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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