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情况汇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8]14号)文件精神,及长沙市人民政府签署的《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书》的具体要求,我市已于2008年6月30日前,按省人民政府公布的《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第一批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搬迁企业名单》对相关企业下达整治通知,启动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征求意见。我市按照湖南省《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整治目标和基本原则主要精神,在完成省人民政府下达给长沙市158个项目任务的前提下,结合长沙市水环境保护现状,制定《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讨论稿)。《实施方案》(讨论稿)在省政府的统一要求下,从以下四个方面增加或扩充了整治内容。一是通过污水厂提标整治解决浏阳河劣五类河段及水环境容量不足的问题;二是建立城乡废水、废物一体化处理系统解决城市、农村生活污染问题;三是增加13家涉化工、造纸、建材等老污染企业实施停产治理、限期治理和搬迁以解决工业污染问题;四是扩大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范围,通过对存栏20头猪以上的养殖场、户的污染进行治理,解决农村面源污染问题。从而使长沙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7年末的45%,在2009年提高至80%、2010年提高至90%;在全省率先建设40乡镇所在地污水处理厂,104个垃圾转运站,2010年长沙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率达到100%;畜禽养殖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因为增加扩充的内容需要相关部门的配合及资金支持,我市环保部门牵头拿出《实施方案》(讨论稿),先后召开专家、政府职能部门、公众征求意见会,到县(市)政府调研,多方听取意见,以确保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任务的可达性。
二、加速行业整治,推动造纸污染治理。按照《湖南省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我市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已进行半年。目前除已批复试生产的12家企业,其余造纸企业全部停产治理。鉴于浏阳市造纸企业多(占全市总任务的75%)、任务重,长沙市环保局于6月16日成立了黎建局长任组长、张力鸣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周文副局长任副组长的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审批发证、现场技术服务、现场督查、环评服务四个工作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通过规范工作流程、规定具体工作时限、进驻浏阳现场服务、指导、督查,来加快浏阳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进度。半个多月来,工作组完成了浏阳拟保留的52家企业的现场勘验,提交了分三批开展环评的建议,制定《浏阳市造纸企业污染整治技术指南》并发放到企业,对8家提出试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复核并批复试生产。同时对浏阳86家停产整治造纸企业采取政府封存生产设备、停止供应生产用电、环保部门连续督查等措施,加速推进了浏阳的造纸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全市造纸企业污染整治任务将在今年11月31日提前完成。
三、召开环保大会,签订目标责任。长沙市将于今年7月召开全市环保大会,会议将以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形式,把《长沙市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具体任务分解至各区、县(市)政府、职能部门,并按责任时间要求督查考核,对涉及减排的城镇污水厂建设任务实行一票否决和行政问责,确保整治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