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为名实施诈骗!
近期,部分个体加工企业反馈,有自称“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通过电话方式要求企业支付680元费用在网上办理排污登记。
现提醒全省的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营者,排污登记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办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切勿轻信陌生来电、短信或非官方链接。如发现诈骗线索或已遭受财产损失,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为切实保护广大经营者合法权益,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导致上当受骗,同时规范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哪些企业应纳入排污许可管理?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等因素,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具体范围,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执行。实行排污登记管理的排污登记单位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企业可访问生态环境部官网或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查阅最新有效的《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目前为2019年版),自行对比确定管理类别。如存在疑问,可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咨询。
二、如何正确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经核实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请登录官方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端”(网址:https://permit.mee.gov.cn/permitExt/defaults/default-index!getInformation.action),点击“网上申报”,根据需求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企业应按实填报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上传相关附件(环评报告及批复、承诺书等),并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方能取得排污许可证。
实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按实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污染防治信息等必填内容并提交后,系统将自动即时生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即视为完成排污登记。
三、办理排污许可事项是否收费?
排污单位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请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办理费、服务费、手续费等费用。
任何以“环保局”、“生态环境局”的名义要求对“排污登记/办证”支付费用的行为,均属诈骗。


